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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共南平市委批准,南平市纪委监委对南平市高速公路建设发展中心原主任伊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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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雄(资料图)

经查,伊雄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公车私用,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组织观念淡薄,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组织人事方面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为官不廉,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公器私用,利用职务影响,长期占用业主共有用房胆大妄为,干预插手建设工程项目;大搞“期权腐败”,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伊雄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特别是在党的十九大甚至二十大后仍不知止、不知惧,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南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伊雄开除党籍处分;由南平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伊雄简历

伊雄,男,汉族,1965年10月出生,福建松溪人,省委党校大学学历,1985年8月参加工作,1991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5年7月至1999年4月,任松溪县委副科级组织员、办公室主任;

1999年4月至2002年4月,任松溪县祖墩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2002年4月至2011年7月,任松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2011年7月至2011年11月,任松溪县政协党组成员;

2011年11月至2013年10月,任松溪县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

2013年10月至2016年8月,任南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2016年8月至2022年3月,任南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2022年3月至2022年5月,国企改革待安排;

2022年5月,任南平市高速公路建设发展中心主任。

▌编辑:小吴同学

▌校对:小陈同学

▌审核:蔡蔡子

▌来源:闽中网转自观八闽、南平纪检监察

▌法律顾问:陈少东律师(微信:nxnx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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