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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段“老人在药店倒地,药店店员却不扶老人”的监控视频引发舆论关注。监控视频显示,安徽宿州萧县一药店内,一名老人在买药时突然倒地抽搐不止,药店店员并未将其扶起,而是选择报警,其间还在接待其他顾客。直到老人倒地约9分钟后,才有民警进入药店,为老人提供帮扶。视频发布者称,目前老人已离世。

网上流传的这段视频,清楚还原了老人晕倒抽搐的经过,也能看到药店员工围绕老人晃动的身影。遗憾的是,这位老人不幸离世,生命终点定格在上述药店。这一事件的舆论关注点是,倒地的老人该不该扶?其实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在这一事件中,多个问题令人感到费解。如果“约9分钟无人搀扶”属实,那么这段时间里,药店员工拨打120和报警电话是否及时?120及民警到达事发现场是否很及时?作为药店员工,事发后除了报警和拨打120外,为何没有对涉事老人采取相应的抢救措施?这些问题有待调查给出答案。

药店虽没有配备专业急救医生,也没有医疗资质,但药店一般都有速效救心丸之类的救命药。按理,药店也应该配备AED,药店工作人员也应该懂得如何操作AED。如果上述药店员工对老人使用救命药或AED进行抢救,或许不会错过黄金抢救时间,老人不会命丧药店。

如今,药店遍布城市的大街小巷,为群众就近买药提供了极大便利。而在进店购药人群中,就有一些人因为身体突然不适进店购药,上述老人有可能就是这种情况。如果每个药店都能成为临时抢救点,对进店突发危急重症的购药人实施紧急抢救,或许能挽救不少生命。

对于突发心脏骤停的患者,4分钟是黄金抢救时间。为此,从全国层面到多个城市,都越来越重视AED的配备和AED使用培训。例如北京,全市重点公共场所已配置AED近7000台,AED电子地图与120指挥调度系统实现联通,已配置的AED和培训的人员多次成功抢救公共场所突发心脏骤停患者。

2021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的《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配置指南(试行)》,明确优先在人口流动量大、意外发生率高、环境相对封闭或发生意外后短时间内无法获得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公共场所配置自动体外除颤器(AED),并点名城市轨道交通、长途车、铁路列车等场所配备AED。

但遗憾的是,很多城市在布局公共场所配备AED时,将药店遗漏了,大概是认为药店的人口流动量不如其他公共场所。然而,药店也是意外发生率较高的公共场所之一,如某些人因身体不适进店购药,就容易发生意外。所以,每个城市都应该把每个药店变成临时抢救点,配备AED和使用人员。

在这方面,广州经验值得推广。今年8月,广州市红十字会与某药集团旗下的医药公司、药店联合举办“红十字救护站北京路健民医药店启动仪式”,通过药店升级为救护站并配备AED,打造5分钟社区救援圈。这无疑为进店消费者提供了一种安全保障,对于提升药店的客流量也是有益的。

为此,笔者建议,从国家政策层面到各地AED布局,都应该把药店作为重点场所之一,政策层面既要鼓励药店配备AED,也要适当提供补助并培训药店员工正确使用AED。同时,还要考虑对药店工作人员加强生命抢救的其他培训,比如如何快速诊断病情并用药物进行抢救,这也能挽救生命。

作为药店,既要主动学习抢救知识和抢救技能,也要舍得为AED等急救设备投入,还要有不怕担责的勇气,而《民法典》等法律是保护见义勇为的。只要每个城市的每家药店都能成为临时抢救点,类似于上述老人命丧药店的情况完全有望避免,否则,老人命丧药店的悲剧以后还可能再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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