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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中央反复要求,各地一定要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把钱花在刀刃上,用有限的财力解决更多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然而,就是有这样一些地方,把中央的要求当耳边风,继续搞各种形式主义,浪费财力,损害形象。
据新华社报道,11月12日,中央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办公室,会同中央纪委办公厅,对3起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典型问题进行通报。其中,山西太原市清徐县不仅违规使用1193万元资金建造政府办公楼仿古屋顶,还花费1305万元建设仿真椰子树、银色莲花雕塑等广场景观小品。
据悉,被中央通报后,那些仿真椰子树已被连夜拆除。
问题来了,这些景观小品并不是大自然赋予的,也不是天上掉下来的,而是花钱建造的,拆除之后,损失算谁的?责任谁来承担?
要知道,对于人口有34万、财政收入只有20亿元的县来说,1305万元并不算是一笔小数字了,说浪费就浪费了,应当不太好交代,而要有个说法。譬如,建这些景观小品是谁拍的板,谁签的字,又是谁决定拆除的,应当有人为此担责。否则,谁来对纳税人负责呢?哪个纳税人还愿意把钱交给政府呢?
必须关注的一个问题是,如果纳税人不照章纳税,轻则罚款,重则判刑。那政府浪费纳税人的钱,是否也要像对待纳税人一样,按照浪费、损失的数量追责呢?否则,对纳税人不公,对人民也无法交代。
也正因为如此,对此次清徐县违规使用资金,且造成巨大损失的行为,必须依法依规处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且不仅仅按照党纪政纪处罚,还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也只有这样,才能以儆效尤,让其他地方不再犯类似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