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晚报2024年11月14日版面
被贱卖的大豆油。
央视报道截图。
检察机关研判案情。
据交通运输部数据,今年我国前三季度完成营业性货运量416.3亿吨,其中公路货运量占到7成。依赖陆运货物的小企业,为节约经营和物流成本,常常选择从网络货运平台“打车”运送货物。据统计,今年上半年我国网络货运共上传运单8087.7万单,接入运输车量804.4万辆、驾驶员737.7万人。近年来,针对这个庞大的产业领域和从业人员的诈骗花样层出不穷。11日,央视报道了胶州市侦破一起全国作案的货运新骗局,不法分子利用货运平台漏洞,非法购买某网络货运平台的司机端和货主端账号,先假冒司机接单,再冒充货主发单,将货主货物运到异地贱卖,卖不掉就骗取司机运费。同日,晚报记者联系到胶州市人民检察院,更加详细地揭开了这一货运新骗局的面纱。
“消失”在路上的货物和司机
2023年4月3日,在胶州从事食用油生产的毛健在某网络货运平台发布信息,将价值28万余元的大豆油运送到甘肃省嘉峪关市,很快司机在平台上接单,双方互加微信,司机通过微信给毛健发来驾驶证和行车证照片。毛健告知司机起点位置和终点位置,次日司机开车到厂里装货出发。可是两天后收货方联系毛健表示,没有收到货物,而且司机关机无法联系。毛健通过货运平台联系司机,发现平台登记的司机联系方式与实际不一致。
而“真司机”在运送途中,接到“假货主”电话,要求变更运送地点,于是把货物送到了河南中牟县。
同一天,新疆一家企业经营者黄倩在同一网络货运平台发布信息,将价值34万余元的货物从山东德州运送到新疆阿克苏市,一名男子给她打电话询问货运信息,双方互加微信后,该男子给黄倩发来驾驶证和行车证照片,并就运费等事宜协商一致。次日,黄倩收到司机的照片和信息,确认车辆已经在德州厂家装货出发,预计6天到新疆。前三日,司机还能正常联系,但第四天司机失去联系,电话停机。
黄倩通过德州厂家,找到司机留在单据上的电话号码,发现不是与她联系的“司机”电话号码。而“真司机”也非常困惑,驾车刚出山东,就接到“货主”通知,要求把货物拉到河北廊坊。
货物在异地被贱卖
无独有偶,青海一家工贸公司经营者严毅也遇上了这类新型诈骗。2023年4月25日19时许,严毅接到来自郑州的电话,一名粮油采购商表示,该公司的大豆油在郑州的售卖价格十分便宜,希望能多进货。这通电话让严毅一头雾水,因为该公司的大豆油从未在郑州市场出售,而前几日刚刚从山东胶州厂家发出的货物还在路上。他怀疑现在郑州地区有人询价,货物可能被人卖了。
严毅马上联系胶州厂家经营者宋明,将怀疑告诉对方。宋明不敢耽搁,联系从网络货运平台找的司机王某,强调货物一定要按照协议运送到西宁,但王某却称,车坏了在石家庄等配件。
宋明当日赶往郑州,确认当天16时许,有人向郑州的粮油采购商出售一车大豆油,正是从胶州拉走的这批货物,而此时司机已无法联系。
而黄倩的货物也在半路上低价出售给他人。加黄倩微信的“司机”实为诈骗分子,冒充司机从黄倩处得到货运信息,又冒充货主在货运平台上发布信息,安排接单司机运送货物并支付运费,指挥司机将货物运到第三地出售。
锁定提款人挖出背后主谋
宋明了解事情脉络后立刻报警,4月26日警察赶到郑州,找到粮油采购商查询到“假司机”的收款账户后迅速冻结,但是已被人提现10万元。顺藤摸瓜,警察第二天在潍坊市一家宾馆内抓获了取现的李某昭等三人,扣押人民币9.9万元。
李某昭等人到案后,供述受网友“金边大牛哥”指使,三次到指定地点找到司机取现,扣除“报酬”后将钱款汇入指定账户,但是并不知道“金边大牛哥”的真实身份。根据李某昭等交代的犯罪事实,公安机关将这几起“货物消失”案件并案处理,经过综合分析,发现涉案几名犯罪嫌疑人均在同一家货运平台上获取信息,诈骗手段一致,可以确定为同一诈骗分子所为。但由于上线“金边大牛哥”作案使用的微信账号和电话号码均已注销,无法查明其真实身份,案件陷入僵局,公安机关只能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将李某昭等人提交胶州市检察院审查逮捕。
李某昭到案供述,他与“金边大牛哥”从2022年开始合作,最初仅是提供银行卡和电话卡转账,后因被害人报警致银行卡被冻结,“金边大牛哥”让他改为提现后汇入指定账户。根据这一线索,检察官引导公安机关从李某昭提供的银行卡流水入手,查找钱款的去向,并查阅有关该货运平台的诈骗报案记录,确定是否有类似案件。
案件很快取得进展。李某昭为“金边大牛哥”提供的银行卡,因涉及电信诈骗而被冻结,而且曾经作为二级卡在另外一起诈骗案中转过涉案款。通过这笔款项,办案人员找到了李某帅和朱某。办案人员提审李某帅等人,李某帅承认自己就是“金边大牛哥”。
涉案嫌疑人以诈骗罪获刑
李某帅等人非法购买某货运平台的司机端和货主端账号,一人在网络货运平台上扮演不同的角色,先假冒司机接单,让货主提供接货地址和送货地址,再冒充货主高价发布订单招揽司机,套取司机的身份证、行车证和驾驶证,发给真正的货主。他们让司机在提货时少问少说,厂家只需核对身份信息便装货。司机完成装货任务后,取得货物的质检证明等信息,李某在网上找买家称有货物出售,寻得买家后,让司机改变行程,达成“交易”。如果找不到买家,货到后李某帅便冒充货运司机骗取司机运费。
为了逃避打击,他们用司机的账户收取货款,再安排李某昭等人取现后转存到指定账户,或者通过银行卡、POS机、微信、支付宝等多次转账。整个诈骗过程中,货主和司机从始至终没有联系,都是他们在中间传达,所以等到货主或司机发现被骗后,货款或者运费早已被转移,给当事买卖双方造成巨大损失。李某帅等人共骗取货款和运费人民币96万余元。司法机关在办案过程中为被害人追回损失85万余元。
检察机关对李某昭等人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李某帅因涉及其他案件另案处理。
其中,李某昭在与诈骗分子李某帅长期合作过程中,双方形成了共谋。他已经明确知晓李某帅的犯罪行为依然为其提供帮助,因此李某昭的行为已经不再是简单的帮助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应当构成诈骗罪的共犯。
为得到李某帅承诺的高额运费,涉案司机王某,帮李某帅把货转运到他要求的地点,而没有按照货主的要求送到指定地点。而且在这个过程中,王某还按照李某帅的要求,向货主谎称车坏了、停在服务区等配件等,拖延时间,给了李某帅充足的时间把货物倒卖。司机王某为诈骗罪的帮助犯。
2024年8月,山东省胶州市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被告人李某昭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被告人王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其余被告6人分别获刑。目前,判决已经生效。
(注:文中人名皆为化名)
观海新闻/青岛晚报/掌上青岛 记者 雷林 通讯员 黄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