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8月12日下午,闷热的天气使人们难于喘息。
5时许,天色突变,乌云翻派,一场暴雨眼看将倾盆而下。正在癞痢山下放牛的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金寨乡六湾村李邹队胡家英等几名少女,急忙地把牛往回赶。由于小牛仔拗犟,胡家英落到了大家的后面。
突然,一只狠亵的手从后面紧紧地搂住了她的颈脖,一把雪亮的匕首同时抵住了她的胸口,面对这突如其来的暴行,胡家英意识到将要发生的事情,便大声呼敦,拼命挣扎。歹徒见状恼羞成怒,丧心病狂用匕首朝胡家英的下身猛刺一刀旋即向山林里逃窜。
当天深夜,县公安局和城区派出所接到金寨乡乡政府公安特源员的电话报案,县刑警队技术员与派出所长等4人立即驱车赶赴现场进行勘查,遗憾的是,位于癞痢由松林之中的案发现场经暴雨冲刷,已无任何作案痕迹。
案情重大,罪犯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影响极坏,要尽快破案,安定民心。县公安局决定加强侦破力量,成立“8·12”专案侦破组。
14日,县公安局分管刑侦工作的章道彪副局长,又带领10名精兵来到癜痢山,寻踪觅迹,展开了艰苦细致的调查访问工作。
癫痢山连绵十余里,山上羊肠小道纵横交错;树密草深,地形复杂。犯罪分子到底是外地人,还是本地人?是伺机预谋作案,还是路过见机行凶?作案后又逃向何方……侦查员们的脑海中反复思考着这些问题。
到底从何处着手呢?
专案组分析研究了现场和现场周围的环境情况后,大家认为:侦破工作应从现场访问入手,首先要弄清12日那天的癫痢山上放牛的人数,身份。
通过细致的调果,查明那天共有12个放牛者,系附近5个生产队的村民。
放牛人之一,六湾村场圩丁老自臭反映:“那天下午我在山上放牛,看到快要下雨,赶牛往回走。快要走出树林时,看到树林里站一个行动鬼祟的人。此人身高1.70米左右,体形较瘦,上穿蓝背心,下穿蓝短裤,旁边有一辆加重自行车,车架上放有一些东西,好像是衣服。”
天快要下雨,行人都匆匆赶路,他站在树林中干什么?且此人衣貌特征与受害人提供的犯罪分子衣着相似。这个“蓝背心”很可能就是罪犯。
调查访问和排查嫌疑人的工作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随着侦查的逐步扩大和深入,又查出了余新莲等8名少女曾先后在癫痢山中遭猥亵、强奸的新的重大案情!
一案未结八案又起。
“8·12”专案组的干警们义愤填膺,他们深感责任重大,决意要尽快破获此案,严惩凶手,在乡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侦破组先后在金寨乡以及周围8个村庄里,召开了党员干部会,公布案情,发动群众,提供线索,排除可疑人员。
青山乡松林村农民高志友反映:“12日下午6时许,一个穿蓝背心的男青年走进店时,说要买香烟,我当时正在点钱结,听到有人说要买东西,我便抬起头起身过去,那个男子突然解开裤子,裸露着下身。我当时被他吓懵了,腿直打哆嗦。那个男人看着我被惊吓的样子,很兴奋地说:来呀,你也脱下裤子,让我把它放进你的里面,很服的……来呀,来......他一边说一边向我靠近过来,我害怕他真的要像书里说的那样强奸我,便大声喊了起来,他一看我要喊人来,便抓起柜台上的一山楂罐头,狠狠地砸向我的下身,然后,转身跑出了店门。”
8月21日上午,县公安局长王之义在听取了案情汇报后,指示专案组,继续深入发动群众,开展调查摸底,扩大侦查范围。
8月24日,侦破组又调查了解到:今年5月31日,复兴村邹队少女李兰,从外婆家来途经石桥水库东侧,被一歹劫持到山坡下强奸;6月的一天上午,在山洞山上放牛的六湾村杨冲队女青年王秀芹,被一歹徒持刀拦住,调戏、侮、纠缠达2小时之久。后歹徒因王秀芹来“例假”而未能发泄兽欲,便残暴地向她连捅三刀,均中了王的下身。
案发后,由于受害人怕损害名誉,均未报案。
经询问,李、王提供的罪犯体貌特征、作案手段公及使用凶器与癫痢山的作案基本上一致,据此可以判断:癫痢山、山洞及舜山等处发生一系列猥亵、强奸案件都是一人所为,而且该犯胆大妄为、残暴凶狠、作案频繁、不计后果,案犯很可能就隐藏在附近。
又是一个星期过去了。8月28日,局领导再次听取了侦破工作进展情况汇报,鼓励大家要坚定信心,并指示:犯罪分子是本地人,要再次对现场周围的村队进行全面细致地调查访问。
法网再次撒开,侦破组采取分片包干、各人负责的办法逐队、逐户、逐人进行查访。
8月29日下午侦破组第二次到六湾村大罗邹摸底访问获知:该队女青年田小丽、黄向荣在癞山上放牛时,也先后遭到过一个赤裸着下身人的恐吓。
田小丽反映:那个人是从孙岭方向骑车上来的。
黄向荣则反映说:“我看他朝孙岭方向去了。”
这是一条重要线索,它缩小了侦查范围。侦破组立即把处于孙岭方向的金寨乡柳林作为侦查重点。
调查中,柳林村张巷队长反映:自1987年以来,舜山乡松林村的河边队和本队一直在“闹鬼”,传说这是由一只狐狸变成的光屁股的“鬼”。
此事绝非虚传。
1987年5月的一天,家住双塘乡花邹村的女青年肖五女骑自行车回娘家,途经张巷河边两队交界的南山头时,突然,一个赤裸着全身的“鬼”坐上了好车后的书包架,一双魔手在她的脸前肆意摸捏,肖吓得魂不附体人仰车翻,而“鬼”则悄然离去。
河边队女青年黄小梅,一天傍晚在田间干活,听到一声咳嗽,她抬头一看,只见一个人赤裸着全身,两脚跷在两根树枝上,一副淫荡的面孔对着她。黄以为撞见了狐狸,顿时魂飞魄散,提着装有半桶水的水桶,竟一口气跑了近两里路。
张巷队农民袁友光未过门的媳妇来家里“看门头”,夜间和另一个姑娘坐在床上聊天,突然一个赤身裸体的“鬼”出现在床后面的窗子上,顿时把两个姑娘吓得半死。
鬼乎?人乎?
侦破组把河边队和张巷队。每起“闹鬼”的时间、地点和作案手段综合起来分析,得出这样一个规律:河边队“闹鬼”都发生在白天,而且此“鬼”明目张胆、肆无忌惮;而张巷队则总是在夜间“闹鬼”,“闹”藏头藏,似乎很怕阳光。
这说明了什么?“鬼”很可能就在张巷队,而且也许就是我们已寻找多日、作恶累累的罪犯!
一张捉“鬼”的法网,悄无声息地在张巷队撒开了……
8月底,专案组很快就排查出该队青年徐少杰的重大作案嫌疑。
徐少杰,男25岁,因盗窃曾被行政拘留过,早在上学读书期间,就有过多次的流氓行为。经对徐的照片进行秘密辨认,受害人一眼就诊出他就是在癞痢山、山洞山、河边队等地多次作案的犯罪分子,也是屡次出现在张巷队、河边队的光屁股“鬼”。
是到了收网的时候了,公安机关当天晚上就将徐少杰押进了看守所。
在审讯室里,徐表面上佯作镇静,但仍掩饰不了他内心的惊恐,在审讯人员连珠炮似的发问下,徐少杰脸色发白。满头虚汗。
一个小时过去了,两个小时过去了徐耷拉着脑袋一声不吭,分管刑侦的副局长突然大声发问:“你是人,不是“鬼”!”
徐的最后防线终于彻底崩溃了,扑通一下跪倒在地:“我交代,近两三年来周围的强奸流氓事情是我干的……”
审讯笔录上记下了徐少杰自1987年以来先后在复兴街、六湾、张巷、黄邹及舜山乡的林桥、河边茶场等地,采用等候、尾随、追逐和持刀威逼等手段累计作案70余起,强奸、猥亵妇女10余人。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一个穷凶极恶作案累累的色情狂终于被缉拿归案了!
然而,那疑案迭起的山林,却陷入了沉思:假如,这众多的受害者能及时报案的话……
1989年9月29日,徐少杰这个作案累累,罪大恶极的色情狂被依法处决。
作为精神求学及性变态者研究的“最佳”典型,在有关方面的提议下,对徐少杰的尸体进行了解剖检验。在对其大脑进行分项解剖时,研究者们发现,徐少杰的大脑额叶。第一、二颈横面及部分枕叶均出现了异常。这就意味着徐作案的动机决不单纯是出于罪恶,周期性精神病症所派生的性心理变态,导致了他反社会、暴力型的变态性行为,施虐、强奸以及残害女性生殖器等是徐少杰性犯罪中的主要标志。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徐的了解,预防犯罪学、精神病学以及性医学方面的几位研究者一起,对徐少杰25年的生活经历背景环境进行了更深入的调查了解,结果如下:
徐少杰出生九个月曾出现过抽搐、后经常不能安静睡眠,伴有神经过敏,发育迟滞不良症状。进入青春期后,情绪波动很大。易于激动喜欢恶作剧,生活懒散,难于与交往。对家庭不仅没有帮助,反而经常偷家里或外人的东西,兑换后挥霍。学习成绩从未好过,并经常追逐女性,偷爬女厕所及女青年的卧室,有手淫恶习,并至少有一次(有见证人)与狗发生关系。
徐少杰的母亲是个患周期性精神病的女人。她自述:有一次夜里,她突然被惊醒后,发现儿子正在翻弄她下身,以后相继又发生数次。
徐少杰的父亲是个好吃懒做、嗜酒如命的性虐待狂,经常在酗酒后毒打妻子,并令其跪至天明,但无犯罪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