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执法,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道路安全畅通,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和辽宁省《交通管理部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应用管理工作规范》要求, 现将阜新县已设置的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再次向社会公示。

一、 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

在以下路段禁止停放和临时停放机动车的地点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进行监控监管。

1、 奈北线86公里900米至87公里200米

2、 奈北线87公里200米至86公里900米

3、 奈北线87公里200米至87公里500米

4、 奈北线87公里500米至87公里200米

5、 王东线69公里700米至69公里950米

6、 王东线69公里950米至69公里700米

7、 旧福线27公里800米至28公里20米

8、 旧福线28公里20米至27公里800米

9、 旧福线28公里40米至28公里440米

10、 旧福线28公里440米至28公里40米

11、 旧福线28公里30米至奈北线7公里500米

12、 奈北线7公里500米至旧福线28公里30米

13、 文化路全段政府东侧

14、 文化路全段政府西侧

阜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