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11月13日电,国家能源局四川监管办公室发布的《四川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2024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提出,四川电力中长期交易实行水电、新能源、燃煤火电、燃气发电等多类型电源共同参与、同台竞争,现阶段主要开展电能量交易、合同电量转让交易,灵活开展发电权交易,根据市场发展需要开展输电权、容量等交易。征求意见稿对电力交易的市场成员、市场注册、交易品种及方式、价格机制、合同执行、市场监管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和修订。此外,交易结算依据交易合同,按照“照付不议、偏差结算”的原则执行。发电企业绿电优先结算,电力用户按省间绿电、省内绿电、留存电量、保障性小水电电量、其他电能量交易品种的顺序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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