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日报网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完善水权制度、推进水权交易和培育水权交易市场的决策部署,规范水权交易行为,围绕用水水权交易工作目标,促进泾县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优化配置。2024年8月,泾县水利局根据《关于推进用水权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安徽省水权交易管理实施办法(暂行)》政策文件,结合区域实际,主动与中国水权交易所对接,并指导取用水户,共完成水权交易数量3笔,实现泾县首批水权成功交易。
本次水权交易转让方为泾县黄村自来水厂,受让方为泾县昌桥自来水厂、泾县蔡村镇国荣自来水厂、泾县昌桥自来水厂孤童分厂,交易水量各为1万立方米,交易单价为0.1元/每立方米。泾县黄村自来水厂通过强化自身用水管理,积极进行节水改造、更换破损管路和及时对漏损管网进行维护等措施,节省出部分用水指标。在保证自身用水的情况下,分别与泾县昌桥自来水厂、泾县蔡村镇国荣自来水厂、泾县昌桥自来水厂孤童分厂达成协议转让。此次水权交易标志着泾县的水权交易实现信息化,进一步促进建立节约用水的激励机制,有效盘活水资源,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最大限度实现水资源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促进多方共赢。通过水权交易实现水资源使用权在地区间、流域间、流域上下游、行业间、用水户间流转,充分发挥用水权改革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的作用。
下一步,泾县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积极探索实践,有序推进用水权交易工作,进一步加大对用水权交易工作的宣传力度,及时公开水权交易有关信息,充分调动广大取用水户通过用水权交易满足新增用水需求,着力提升水资源配置效率和水资源利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