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名小偷晚上爬楼偷东西,碰巧被五楼一名女业主发现。女业主拿起扫把就打他,没想到男子脚下一滑,摔倒楼下,当场死亡。男子家属将女业主告上法庭,赔偿4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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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晚,一名小偷趁着夜色潜入一个小区里。
他那狡黠的眼睛在夜色中闪烁着,像饿狼寻找猎物一般,紧紧盯着那些可能藏有财物的住户。
这个小区的 5 楼,在他眼里是一个绝佳的目标。
那户人家阳台没有复杂的防护,在他看来,只要爬上去,就能收获满满。
于是,他顺着管道缓缓地往上攀爬,当他接近那户人家阳台的时候,发现屋里还亮着灯,于是他在窗户外小心挪动着身体。
就在他挪动身体,试图找个位置跳进阳台之时,一名女子的身影朝着阳台快步走来。
那女子到了阳台后,便开始拿着扫把在窗口用力挥舞,想要驱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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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他已经没有退路了,他心想自己一个大男人,难道还怕一个女人不成?

他一只手紧紧抓住窗户边缘以稳住身形,另一只手朝着女子的扫把抓去。
他恶狠狠地盯着女业主,想着只要自己能进入屋内,她肯定就不敢再反抗了。
然而,这个女业主异常顽强,她紧紧抓住扫把拼命地左右摆动,嘴里大喊:“你别过来!”
突然,他的脚底一滑,还没来得及做出反应,整个人就失去了平衡,直直地坠落下去。
瞬间,时间仿佛凝固,他的身体在空中划过一道绝望弧线。
他双手乱抓,想抓住救命稻草,脸上满是惊恐,眼睛瞪得很大,嘴巴张得能塞下鸡蛋,绝望的惨叫在夜空回荡,令人毛骨悚然。
女业主被这一幕完全吓呆了,她拿起手机赶紧报警,不一会儿,警察到来,将女业主带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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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检察院以“防卫过当”将女业主起诉至法庭。
一审小偷家属坚称女业主过失致人死亡,在法庭上情绪激动,挥舞手臂言辞激烈。
女业主认为她觉得自己生命受到了威胁,自己的行为是正当防卫。
最终法院判决女业主防卫过当,赔偿5万元,不负刑事责任。
小偷家属不服,再次上诉,要求女主业赔偿40万。
二审认为,女业主当时的反抗是本能,更何况,小偷本身有错在先,应该为自己的死亡负主要责任。
最终判决女业主一次性给小偷家属3万元经济补偿,不再支持上诉。
这件事虽然落下帷幕,但是却给我们留下一个不解的问题:
到底何为正当防卫?
当自家受侵犯时,如何既保护自己又不触犯法律?
女业主保护自家却还要赔偿,小偷犯错家属还有脸索要高额赔偿?
这件事,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