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大 何
大家好,我是关注新闻与民生话题的大何。
今天来说一个新鲜热乎的新闻,国务院今天下午发布了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
具体修订的核心内容用大白话翻译一下:
第一、增加了两天法定假期,春节放假4天(修复了除夕不是法定假日的bug),劳动节放假2天(5月2日也是法定假日了)。
不管怎么说,都是实打实地增加了两天法定假日,好的政策都值得为之点赞。
第二、以后调休不会出现连上7天的情况了,最多调休完连上6天。
终于取消了一些一直被人诟病的变态调休,比如元旦端午有些是在星期三的,
以前就非要调成变态模式,现在取消了,直接周三放一天,不用调休其实这样也很爽,等于是上两天休一天,再上两天休两天。
第三个值得称赞的是,这个政策从修订,过会,再到发布,效率非常高,速度非常快。
所以说,大家一直以来的讨论还是有意义的,上面也是能够听到人们对于对于我国公共节假日太少而希望增加假期的期待,以及长期以来对于调休制度的不满。
比如说除夕成为法定假日,我想很大程度上的原因就是因为去年除夕不放假导致的舆论激烈反应。
一直以来除夕都不是法定节假日,之前春节法定节假日是初一、初二、初三,除夕放假一直以来,都是调休过来的。
去年的春节放假安排,专门加了一句话:鼓励各单位结合带薪年休假等制度落实,安排职工在除夕(2月9日)休息。
而从实际的舆论的激烈反应看,带薪年休假普及程度确实不高,主流媒体宣称的“除夕可以休一天年假”也并没有得到广泛落实。
这很大程度上也是把除夕增设为法定假的重要原因。
然后依据这个最新的调整原则,2025年的节假日我们也就知道了。
一、元旦:1月1日(周三)放假1天,不调休。
二、春节:1月28日(农历除夕、周二)至2月4日(农历正月初七、周二)放假调休,共8天。1月26日(周日)、2月8日(周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4日(周五)至6日(周日)放假,共3天。
四、劳动节:5月1日(周四)至5日(周一)放假调休,共5天。4月27日(周日)上班。
五、端午节:5月31日(周六)至6月2日(周一)放假,共3天。
六、国庆节、中秋节:10月1日(周三)至8日(周三)放假调休,共8天。9月28日(周日)、10月11日(周六)上班。
整体而言,增加法定假期肯定是件好事,
毕竟一直说扩大内需,提振消费市场,口号说得再多再漂亮,都不如多放几天假把人赶出去消费来得实在。
但我知道即便如此,广大劳动群众还是会抱怨,毕竟只是增加了两天,我们的假期还是过少了。
更不用说在实际执行上的问题,很可能又变成私企上班,体制内放假的实际结果,我知道这些情况肯定是会有。
但总的来说,有规定总比没有规定强。
欧美争取八小时工作制和法定节假日增加也经过了无产阶级几十上百年的努力才逐步实现的。
我觉得更大的意义在于,这是一个积极的信号,或许上面已经开始意识到,对于现在要搞内循环,消费比生产更重要。
法定假日增加两天,闲暇时间多了,自然会促进消费,扩大内需。
说到这里,我觉得要进一步扩大内需,下一步的争取的点,应该放在法定年休假上。
不少外宾地说,除了一些外企或者国企央企,劳动法规定的年休假其实根本就很难休到。
增加两天法定假日,也不会显著缓解假期景点人流过多的问题。
而任何景点,只要人太多,体验就不会太好。
而且所谓黄金周,时间都是固定的,万一碰到什么异常天气、自然灾害,就很容易浪费。
合理的解决办法应该是保障带薪年假的落实,甚至是进一步增加年假时间,让大家有更多自由,按照自己的需求来组合假期。
毕竟一年五天年假,随便碰到点意外就所剩无几。
既然都说到这份上了,再大胆畅想一下更进一步的措施也未尝不可。
增加法定节假日和落实带薪年假也只是第一步,下一步要争取尽快严格落实8小时工作制,双休制。
就目前的经济状况而言,直接提高收入难度,是要远大于落实劳动法。
严格落实劳动法,本质和多放假一样,不仅可以扩大内需,还可以增加就业岗位,降低失业率。
而在我看来,严格执行劳动法并不难,相反其实特别容易执行,容易到只要一纸公文,制定好相应惩罚措施,就可以了。
经过口罩三年之后,东大的执行力大家有目共睹,其他国家能做到,我们做不到,那一定是不想做而已。
所以,咱们可以先从简单的开始做。
说到这,我估计有人又会说,如果严格落实劳动法,要涨工资,要少加班,会进一步降低企业的利润,企业如果倒闭了,会造成工人大量失业进而影响就业市场,到时候经济更完蛋。
要回答这个问题,就要来看另外一个现象,那就是为什么一边是青年失业率居高不下,另一边却是周平均工作时间却越来越长?
那让加班的人分点活给失业的人干不就得了?
诶,你别说,你还真别说....问题也恰好是出在这里。
我拿电子厂来举例,电子厂设定了不同的工资标准:
8小时内每小时20元,加班时增加到每小时30元,节假日或周末加班则为每小时40元。
你说难道节假日的生产力是平时的2倍吗?
肯定不是,而是因为公司在设计劳动力成本的时候,早已经把劳动力加班的成本算进去了。
最终就是,不管你再怎么加班,所能拿到的工资都只是他们设计好给你的那部分而已,如果不加班,其实相当于工资被倒扣了。
所以现阶段的现实是,很多工人只能靠加班来获取相对过得去的收入,而在加班和挨饿之间,只能选择加班,又或者,本就没得选择。
再分享一个之前看过的小故事:
一个煤矿的矿工失业在家,冬天家里很冷,他的女儿问他为什么不烧煤取暖,这个矿工说,爸爸失业了,没钱买煤,女儿又问,你为什么会失业呢?这个爸爸说,因为我们生产的煤卖不出去。
现代经济学鼻祖凯恩斯说过,生产出再多的产品,没人消费就是废品,消费能力决定经济规模。
如果企业家觉得没人消费,他们拿到钱要么存起来,要么跑路,社会就业不可能好;
但如果他们认为生产的东西有人买,他们就会扩大生产,招聘员工,提升老百姓的收入,使得自己的产品更好卖。
再对比一下宁德时代和胖东来这两家公司,或许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的答案。
所以是否要严格执行劳动法这件事的底层逻辑,
那就是究竟要不要给人民让利,发展的成果要不要让人民共享。
这两句看似正确的废话却掩盖着问题的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