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讯(记者 芮扬)“7天无理由退货”,这本是对买家的一种购物保障,但有人却将其当做“商机”,“偷梁换柱”进行诈骗,累计退货220次,非法获利30余万元。
网购遇到质量问题申请退货无可厚非,但每单必退是不是另有猫腻?近日,金台公安分局破获一起网购平台被恶意退款退货诈骗案。
11月6日,金台公安分局东风路派出所接到某网购平台负责人报警,称其公司在对顾客退货行为进行调查时,发现宝鸡市金台区一名顾客频繁订购商品并退货,退货均以廉价、劣质商品替代原发高价正品。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开展侦查工作,通过梳理平台提供的相关订单信息,很快锁定犯罪嫌疑人为身份信息。11月7日,民警在金台区某小区将犯罪嫌疑人徐某某成功抓获,现场查获其正欲退货的快递70余件。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徐某某对其2022年以来以“买真退假”方式疯狂实施诈骗220余次获利3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徐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警方提醒:网络平台让购物变得更加快捷便利,但使用非法手段牟取利益绝不可取。买家以调包、少件、退回空包等发起虚假的退货退款对卖家进行诈骗,将给平台及商家带来重大损失。这样的“发财捷径”,只会让自己因贪图小利而触及法律红线,最终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