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人民有福啦!
又一条新高速预计明年动工
这条高速绵延133公里
串联起江津-泸州-宜宾三地
它就是江泸宜高速
将为泸州人民的出行带来更多便捷
一起去看看新进展~
近日
有不少网友在四川网络问政平台上咨询
江津经泸州至宜宾高速公路(四川境)
(简称江泸宜高速)
的建设进度
对此
相关部门进行了回复
江泸宜高速正在全力以赴
攻坚用地审批等前期工作
待前期手续完善后启动建设
初步设计路线方案图
江泸宜高速
规划在泸县境内设置4个互通
江泸宜高速 起于泸州市泸县百和镇 ,接重庆市江津至泸州北线高速公路。 经 龙马潭区 、自贡市富顺县、宜宾市江安县、南溪区、三江新区、翠屏区,止于叙州区观音镇,接G7512成宜高速公路。
该项目 泸县段分为东西两段 ,东段经 百和、云锦、兆雅 ,接泸荣高速特兴枢纽;西段经 牛滩、潮河、海潮 ,接泸永高速牛滩枢纽。
▲图源网络
计划在泸县境内,设置百和、云锦、兆雅、海潮4个落地互通,该项目建成后,以上 4个镇将实现高速直达 ,环线游览周边景区将更便捷,该项目路线全长约133公里,估算投资约195亿元。
高速开工时间预计在明年
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时速120公里,建设工期3年,具体开工时间预计在明年。
该项目采用BOT模式建设, 目前,已确定 中交投资、中铁建昆仑集团 中铁一院联合体为项目投资人, 正有序开展前期工作 项目建设意义。
▲图源网络
江泸宜高速是宜宾、泸州通往重庆江津的直连高速公路通道,具有G93成渝地区环线高速公路,泸州至宜宾段复线功能。
该项目是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重点项目,对于提升泸州—宜宾,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能级,支持宜宾泸州组团建设川南省域经济副中心,支撑服务川南渝西地区融合发展,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具有重要意义。
▲图源网络
小伙伴们注意了
关于泸州农村住房有了新规定
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一起来看看
泸州农村住房新规12月4日施行
为保障泸州市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近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联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等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导农村房屋建设。该《通知》自2024年12月4日施行,有效期五年。
▲图源网络
《通知》要求,各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合理安排建设用地指标,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需求。引导优先利用存量建设用地,严格控制农村宅基地占用农用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占用农用地的,要依法及时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依法依规盘活利用合法取得、权属清晰的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允许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
《通知》提出,要严格审批管理程序。村民建房应当依照土地管理、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宅基地审批和规划许可有关手续,且符合条件的,还应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严格执行“一户一宅”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标准严格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范围及面积标准的通告》(川府规〔2023〕4号)规定执行。
《通知》明确,农房建筑屋顶设计应与村整体风貌协调,屋顶结构积极推广坡屋顶和平屋顶结合,不得在屋顶或周边违规搭建彩钢棚、阳光房等临时建(构)筑物,确需搭建的须经批准同意。新建农村住房应合理统筹安排生产生活空间,建筑建设内容应统一实施完成,房屋不得在竣工验收后擅自新建、加建、改扩建各类建(构)筑物。
▲图源网络
《通知》强调,建房村民对农村住房的建设活动依法承担主体责任,要履行好全过程监管责任。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住房建设的监督管理服务工作,加强农村住房建设安全文明施工和质量安全管理。承担村民住房建设的施工队伍(人员)须持证上岗,遵守相应的施工操作规范和施工技术要求,对承担的农村住房建设施工作业安全与质量安全负责。
建设三层及以上的农村非低层住房,建房村民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勘察、设计、施工,并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区县人民政府住建部门应当按照建筑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农村非低层住房建设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农房建好后,建房村民应当及时组织承揽人进行竣工验收。农村住房不得随意改变用途,确需转为经营用途的,应当依法依规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并依法取得相关经营许可,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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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信息来源丨泸州市融媒体中心
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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