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监管部门通报打击职业闭店人全国首案。三家中介机构为经营不善的教培机构艺术伞提供闭店服务,张某等7名自然人充当了闭店链条中的背债人。该案中,职业背债人收取四五百元的利益,却断送了自己职业生涯,凡是需要发到工资卡或银行卡上面的工作都被限制。对闭店企业艺术伞职业闭店的行为罚款10万元。
职业背债人,终于从江湖传说进入司法程序,露出了可耻的面容。
所谓职业背债人,简单理解就是“替罪羊”,是指专门为他人有偿承担债务的人员,此类人员以即刻获得高额利益为代价,甘愿长期负债甚至是成为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背债人的代价便是其所背负的债务总额,远高出拿到手的额度。
背债人一般选老光棍或绝症患者。这样的人需要钱,而且没有偿还能力,事后放款方也拿他们没有办法。
职业背债,通常有两类表现形式:一类是“包装贷”,另一类是“背坏账”。“包装贷”主要是从事金融服务的“包装”公司通过虚构、夸大背债人的资产情况、职业、个人经历、家庭背景、社会关系等信息,从银行套取高额贷款。“背坏账”主要是为企业背债。这种情况通常是企业名下有不良资产阻碍其经营发展,企业通过股权转让、资产处置、抵押等方式,最终让背债人独自背负企业债务或不良资产。
北京这起职业背债人第一案,其实就是“背坏账”这个类型。
他们损害的其实都是企业股东、消费者、债权人的切身利益。
由此来说,职业背债人一丁点儿都不值得同情,甚至司法机关应该严厉打击。
还有另一种情况,就是他也知道自己是背债人,但他是中介找来的,大头利益都被中介拿走了。这种结果从根本上来说,背债人仍然说不上无辜。只是中介更可恶罢了。
职业背债人何以得以存在?主要原因在于“贼难抓”:“所谓的职业背债人能长期存活于灰色地带,一方面在于背后确实存在法律体系漏洞,另一方面在于执行成本过高,才让该群体有了活跃的土壤。”
有学者认为,避免职业闭店产业等灰色产业形成,关键就是让企业真正形成“有限责任”,这背后就需要建立“个人破产保护制度”。深圳目前已经在试点,但全国层面上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推进。
所谓个人破产保护制度,就是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其债务时,由法院依法宣告其破产,并对其财产进行清算和分配,或者进行债务调整,对其债务进行豁免以及确定当事人在破产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
最后,再说一句:
与恶魔为伍,必永堕地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