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正开着车在路上行驶
突然从前面侧方
冲出来一个人
或者其他车辆
这样的行为就是“鬼探头”
一旦车主刹车不及
很有可能会造成交通事故
2024年11月01日17时54分许,马某(男,15岁)在西夏区通山公路,下公交车后由东向西横过马路时,与李某驾驶的宁A号牌小型轿车由北向南行驶至此发生碰撞,造成马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监控显示,马某从公交车下车后,突然从车尾冲出。恰好后方经过一辆小型轿车,由于视线受阻、事发突然,双方来不及作出反应,马某瞬间被撞翻碰到路旁水泥石墩上,庆幸的是无生命危险。
当事人马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行人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从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之规定,负主要责任。
当事人李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负次要责任。
突然窜出让人猝不及防
如何才能避免这一隐患
这份安全指南请查收
什么叫做“鬼探头”
车辆在行驶中,驾驶人的视线有时候会被两侧建筑物、绿化带、其他车辆(包含停放的和正在行驶的)等遮挡产生盲区,若此时有行人、非机动车或其他车辆突然横穿盲区,往往会导致交通事故发生。因为这种情况事发突然、神出鬼没,让人猝不及防,俗称“鬼探头”。
哪里容易发生“鬼探头”
01
公交车站或大车周边
公交车或大车体积大,容易遮挡住后方行驶车辆的视线,易发生“鬼探头”。
02
交叉路口
在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车辆在通过路口时,路旁的行人或非机动车容易被左侧的待转车辆遮挡,易发生“鬼探头”。
在非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行人或非机动车通过路口时比较随意,而驾驶人的视线又容易被两侧建筑物、路边停放车辆等遮挡,易发生“鬼探头”。
03
两侧停满车辆的道路
驾驶人在两侧停满车辆的道路上行驶时,很难观察到道路两侧的情况,易发生“鬼探头”。
04
变道超车
在遇到前面有车慢速行驶时,若随意变道超车,会因视线遮挡看不清周围路况,易发生“鬼探头”。
如何避免“鬼探头”?
01
机动车驾驶人
机动车驾驶人在行经路口要减速慢行,并养成“备刹车”的好习惯,牢记口诀“一看二慢三通过”,遇有遮挡物影响视线,应将脚迅速从油门踏板转移到刹车踏板,一旦有突发情况,随时准备刹车。
●减速慢行
经过大型车旁、居民区和路口这些“鬼探头”高发区域,就要提高警惕,提前降低车速。
●鸣笛提示
在不禁止按喇叭的地方,提前按喇叭提示有可能出现的人或车注意。
●备踩刹车
车辆途径上述易发生“鬼探头”的地点时,右脚放在刹车踏板上,遇上突发情况时随时准备踩刹车,养成“备刹车”的好习惯。
●礼让行人
斑马线前要礼让,主动停车等候,待行人安全通过斑马线后再驾车通过。
02
非机动车、行人
出行应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注意来往车辆,按照交通信号指示通行;行人尽量从斑马线上通过路口,非机动车要走非机动车道。同时家长要看护好自己的孩子,不要让他们随意冲入马路中央。
1、通过路口及易发事故的路段时,一定要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提前减速,注意观察,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再通过。
2、提高交通安全意识,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切勿抢路抢行,不要随意横穿马路、在车流中穿行、跨越护栏等!
转自:银川交警微发布
编辑:李雪旎
审核:申亮
监制:孙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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