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0月30日,将辅助生殖技术(包括试管婴儿部分项目)纳入医保的27个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别是:
1. 北京市:2023 年 7 月 1 日起,将促排卵检查、胚胎移植术等 16 项涉及人群广、诊疗必需、技术成熟、安全可靠的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甲类报销范围,成为全国第一个将辅助生殖项目纳入基本医保的地区。
2. 天津市:已将辅助生殖技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3. 河北省:在政策推动下,将相关技术纳入医保。
4. 山西省:积极落实辅助生殖技术的医保报销政策。
5. 内蒙古自治区:辅助生殖技术项目逐步纳入医保支付。
6. 辽宁省:推进辅助生殖技术纳入医保工作。
7. 吉林省:开展了辅助生殖技术医保报销相关工作。
8. 黑龙江省:将辅助生殖技术纳入医保报销范畴。
9. 上海市:自 2024 年 6 月 1 日起,将 12 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包括取卵术、人工授精等。
10. 江苏省:部分地区已实施辅助生殖技术医保报销。
11. 浙江省:积极探索并推进辅助生殖技术纳入医保。
12. 安徽省:将辅助生殖技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13. 福建省:开展相关工作,让辅助生殖技术享受医保报销。
14. 江西省:已将部分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
15. 山东省:多地推进辅助生殖技术纳入医保,部分患者已受益。
16. 河南省:积极响应政策,将辅助生殖技术纳入医保。
17. 湖北省:落实辅助生殖技术的医保政策。
18. 湖南省:将原有的 19 项辅助生殖类项目规范整合为 12 项,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19. 广东省:将原实施的 24 项辅助生殖类项目优化整合为 12 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部分项目纳入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20. 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 年 11 月 1 日起,将部分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21. 海南省:推进辅助生殖技术的医保报销工作。
22. 重庆市:将辅助生殖技术纳入医保报销。
23. 四川省:积极开展辅助生殖技术医保报销相关工作。
24. 贵州省:根据相关规划,将辅助生殖技术纳入医保。
25. 云南省:推进辅助生殖技术纳入医保工作。
26. 陕西省:部分辅助生殖技术项目已纳入医保报销。
27. 甘肃省:从 2024 年 2 月 1 日起,将取卵术等 12 个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28.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也已将辅助生殖技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