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丨兰庆洲lawyer 微博
高丙芳律师涉虚假诉讼罪案第五次开庭进行中(预计十天),昨天是第五天,主要是对一份关键的录音证据的质证。
此案自今年3月高律师被泰安市岱岳区法院决定逮捕后,就引发了各界持续的高度专注,即使经过了8个月的沉淀,热度依旧不减,在律师圈儿里的讨论、争论,至今持续!
不能不说,通过今天的旁听,完全颠覆了此前碎片化的、想当然的、经验式的认知。
1. 没想到一份根据录音证据整理的文字材料的获得,居然那么难,难到争执了一个多小时、高律师甚至到了哭诉、罢庭的程度,辩护人才获准拍照留存。核对、质证过程中,若不是投影仪出现故障,高律师连阅看的机会都没有,只被强令通过高高挂起的电视屏幕观阅。
民事诉讼双方的举证都需要交换以供认真分析、充分质证,事关人身自由的刑事诉讼,居然能如此草菅、得过且过!只能说,刑事司法的人权保护,任重道远!
2. 没想到高律师的无罪坚持那么坚定,舍身取义的决心那么强烈,决不妥协的意志那么坚强!回看此案,不是高律师以命相抵的决心,不是张新年、刘录两位律师的奋力“阻击”,案子早就被葫芦僧判了。
3. 没想到审判长(女)那么“智浅”,公诉人(女)那么“谋大”,被告人(女)那么“智慧”,不愧为一名资深、敬业律师的修炼!
如果没有参加旁听而对高律师获罪存有疑问的话,旁听过后,则完全可以打消这样的顾虑,如若一审不然,高律师一定会坚持到最后的无罪!
对岱岳区法院而言,这何尝不是一次展示司法担当的绝好机会!由衷期待岱岳区法院坚定、勇敢地宣判高律师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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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就在法院,为什么你们就不同意出示,究竟在害怕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