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等大事 切勿忘记

徐州交警最新曝光一批

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人员

一起来看

违法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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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人员:张某

违法地点:夹河街

违法行为: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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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人员:张某乔

违法地点:拥军路

违法行为: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骑行机动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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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人员:宋某梅

违法地点:和平路

违法行为: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骑行机动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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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人员:王某英

违法地点:唐盛路

违法行为: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骑行机动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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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人员:杨某

违法地点:风华南路

违法行为: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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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人员:谢某红

违法地点:翟南路

违法行为: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骑行机动车道

不要小瞧了头盔

关键时刻能保命

两起真实案例

告诉大家

正确佩戴头盔到底有多重要

未戴头盔 造成死亡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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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戴头盔 仅头皮擦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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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交规、文明出行

是每位交通参与者

必须做到的事

如果您身边的人出现以下行为

请及时制止 拒绝违法

1

闯红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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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机动车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时要按照信号灯通行;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要注意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行。

2

逆向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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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专用道行驶时,务必遵守“按照车行方向并靠右行驶”原则;在施划有行驶方向标志标线的道路上,须按照施划交通标志标线的方向行驶。

3

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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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4

不佩戴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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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中,不戴头盔的致死率远远高于其他因素。头部是人体最脆弱也是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若电动车骑乘者未佩戴安全头盔,一旦发生事故,头部与坚硬的路面或电线杆、行道树碰撞,无异于以卵击石。

5

越线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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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有停止信号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转弯的非机动车应让直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

6

分心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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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驾驶人在骑车时分心,如玩手机或整理头发时,容易变成单手把握方向,影响驾驶人对车速、车距、方向的正常操控以及判断,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请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

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

文明骑行 安全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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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徐州交警

徐州广电编辑 | 王峤

一审 | 姚亮

二审 | 朱宸昕

三审 | 张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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