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古蔺县法院观文法庭成功化解了一起“父告子”的家庭矛盾纠纷。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基本案情

据悉,原告杨某忠、蔺某某系被告杨某进、朱某某父母,被告系夫妻关系。杨某忠、蔺某某共生育三子一女,被告杨某进排行老二。杨某忠、蔺某某多年前在某乡镇修建了两处住房,一直被杨某进夫妻占用。因杨某忠、蔺某某年岁已大,担忧家庭财产未处置好会影响兄弟间感情,于是多次召集家人商议分家事宜,但最终未达成一致意见。杨某忠、蔺某某准备将杨某进夫妻占用的两处住房收回,以便有效处置财产,但杨某进夫妻对于杨某忠、蔺某某收回住房的要求不予理睬,杨某忠、蔺某某遂将杨某进夫妻告上法庭,要求归还住房并支付十余年的租金。

柔情司法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这一起“父告子”的纠纷,根源在于家庭矛盾,如果简单地一判了之,会让家庭矛盾升级,影响家庭和谐,不利于有效化解矛盾,于是实地勘察房屋后,多次召集双方进行调解、释法明理,帮助他们认识到家庭和睦的重要性。

最终,双方逐渐打开心结,杨某进夫妻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主动联系父母承认错误,原本产生隔阂的亲情得以修复,这一起“父告子”的家庭纠纷也得以圆满解决。

“小案件”关系家庭的“大幸福”,在家事案件审判中,承办法官坚持换位思考和柔性司法,在案件“情”“理”“法”交融点中去寻找化解矛盾纠纷的钥匙,柔情化解“父子讼”,守护家庭和谐。

下一步,古蔺县法院将始终坚持“如我在诉”的理念,继续秉持司法为民宗旨,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让司法充满温度,让法治深入人心。(古蔺县人民法院肖阳、王启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