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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本”≠不再执行。我的案件进入“终本”程序,是不是法院不管了?很多申请执行人曾有这样的疑问。其实不然。为稳步推进终本积案实质化解,切实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互助法院持续开展“终本清仓”活动。近日,互助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终本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终本清仓”工作成效显现。
申请执行人李某与被执行人仲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仲某未履行生效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李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该案立案执行后,法院向被执行人仲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仲某未履行相应的法律义务。线上和线下查询均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居住地调查后,被执行人仲某在外务工具体住址不详。法院对被执行人仲某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同时将其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该案经向申请执行人约谈后,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虽然案件进行了“终本”,但“终本”不终止,执行干警并未停下执行的脚步,继续跟踪该案的执行。近期,得知被执行人现身某经营场所后,执行干警迅速出击,开展夜间执行,最终发现仲某并进行围堵。到庭后,承办人对仲某进行释法明理工作,告知其相关法律后果。最终,被执行人仲某交清了案件款4.5万元,至此,该终本积案出仓。
“终本”并非一“终”了之,只要找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法院就会执行到底。下一步,互助法院将持续加大“终本清仓”工作力度,全力推动终本积案实质化解,实现终本案件执结出清,切实维护当事人的胜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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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苗丽春

编辑:席英玲

校对:马茹楠

审核:郑俊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