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地频现野猪伤人致害事件。
浙江杭州,一头野猪在街头流窜,冲撞、咬伤行人,还撞破玻璃墙闯入一家商店;
江苏南京,野猪侵入高铁联络线,与列车相撞,引发设备故障,随车机械师下车处置故障过程中被邻线限速通过的列车碰撞,不幸去世;
河南西峡县县城周边遭遇“猪灾”,预计有2000头野猪出没;
北京门头沟,一头野猪闯入居民家中……
在其他地方,野猪进入农田啃食、践踏作物,进入道路引起交通事故,撞伤、咬伤甚至咬死人员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尽管造成一些破坏,但在生态系统中,野猪也有其不可忽视的价值。
野猪采食植物的同时,可帮助植物传播种子,促进植被更新。
它们喜欢用鼻子拱开泥土寻找食物、利用泥浆浴清洁身体,可以增加土壤透气性,有利于腐殖质层形成。
食物链中,它们是东北虎等大型肉食动物的重要食物。
但是,只有其保持一定数量,生态系统才能平衡运行。
中国林科院自然保护地研究所所长金崑表示,解决好野猪等陆生野生动物致害问题,关键是如何做到平衡。在野猪致害严重地区,既要采取及时、适当的调控措施,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生活秩序,又要保护野猪作为生态系统食物链的一环,维护生态平衡。
据国家林草局2024年1月的统计数字,野猪在我国28个省份有分布,数量200万头,其中致害省份达26个,且这一趋势日益严重。要减少野猪数量,猎捕是最直接的办法。
那么,各地对于野猪数量的调控政策又是怎样的?都有哪些措施?
围栏、保险,各有局限
为防控野猪危害,一些地方在野猪活动频繁区域安装驱赶设备,修建防护岸坡、围栏围网等阻隔设施缓解野猪损毁农作物问题,还尝试推广相关保险,将野生动物致害纳入理赔范围。
但是,围栏作用有限,经常被破坏;保险往往只能挽回部分损失。
种群调控,多种方法各有利弊
防范野猪危害,进行种群调控、降低种群密度,是一种更直接的办法。
早在2021年,国家林草局就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野猪危害防控工作的通知》和《防控野猪危害工作技术要点》,提出种群调控密度控制标准为南方丘陵地带2头/平方公里、北方地区1头/平方公里,以及猎捕区域、猎捕方法、猎获物处理方法等。同年,国家林草局在宁夏等14个省份启动防控野猪危害综合试点工作。
2023年6月起,野猪已从《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以下简称《名录》)调出,不需再办理狩猎证进行猎捕,为致害防控工作扫清障碍。
今年1月,国家林草局等15个部门联合印发《野猪等陆生野生动物致害防控工作方案》,提出分级分类开展种群调控、组建野生动物种群调控专业机构、严格猎枪猎弹配置使用管理等内容,并专门指出“将野生动物种群数量控制在合理范围,防止出现野猪等个别物种过快增长状况”。
今年9月,西吉县林草局发布公告招募野猪捕猎队伍,计划在县域内猎捕成年野猪300头,并进行无害化处理。捕猎队伍必须配备无人机、红外相机、猎犬等,并采取投食诱捕、围网、笼捕、猎犬猎捕等方法进行猎捕。
据介绍,目前常用的猎捕野猪方式有持枪猎捕、猎狗猎捕、笼捕、网捕、围栏诱捕等。
这些方式各有利弊:持枪猎捕最有效,但涉及公共安全;猎狗猎捕成本较高,常导致狩猎队伍入不敷出;采用笼捕、网捕、围栏诱捕等方式风险较小,但猎捕效率较低。
有网友提出,是否可以放开猎捕,把野猪肉端上餐桌?
但专家表示,我国没有过公开猎捕的先例,如果盲目放开猎捕,可能会破坏食物链。
另外,国家也有规定,禁止食用有生态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此外,严禁食用野猪,也有客观原因。因为野猪身上会携带病菌!
作为野生动物,野猪的身上会携带病菌,人吃了之后是很容易感染细菌、病毒的,危害性极大。
专业人员掩埋被猎杀的野猪前,要严格消杀,也是为了防止细菌和病毒传播。
在捕杀量比较大的情况下,经过严格的检验检疫合格后,经过专业机构处理,可以加工成动物饲料,予以有效利用,比如给动物园的狮子、老虎吃。
“需要指出的是,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采取措施造成野生动物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金崑说。
相关制度仍待细化
“猎捕野猪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而补偿经费有限,难以完全覆盖猎捕成本。希望未来可以进一步细化方案。”西吉县林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野猪调出《名录》后,仍然要坚持保护优先原则,严格遵守禁猎区域、禁猎期、禁用猎捕工具和猎捕方法以及国家枪支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猎捕野猪时不能对国家保护的其他野生动物造成伤害。在处置野猪致害和采取种群调控时,需要遵循中央财政项目立项处理。”西吉县林草局资源保护室主任张荣坦言。
近日,国家林草局回应社会关切,表示考虑到枪猎是目前最有效的猎捕手段,但涉及社会安全事宜需严加监管,对此国家林草局正与公安部协调,优化枪支弹药使用管理制度,保障专业猎捕工作顺利开展。其实,已经有一些地方探索了一定经验,如严格限定可用枪范围等。但相关制度仍待细化、办法有待进一步探索。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客户端编辑 崔可腾 综合 澎湃新闻、央视财经、上观新闻、环球时报、人民日报、网友评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