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记者从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获悉,民警日前先后救助了两名想轻生的女子。她们轻生的原因都与彩礼相关。(光明网11月9日)

两个事件都不复杂。小倩(化名)与同乡青年小李相恋,对方提亲,父母同意;可不久前父母突然要求小李家增加30万元彩礼,对方无力承受;几经商量未果,小李无奈提出分手;小倩与父亲沟通又变为争吵,于是月黑风高之夜来到了大河边。另一桩是小丽发现已有身孕,从老家赶来长兴岛找男友提亲;哪知父母提出20万元彩礼,导致男友人间蒸发;小丽又来长兴找人不着,便来到了江堤下。幸亏警察叔叔及时相救,两人皆已无碍。

彩礼之喜不应变味。彩礼源于我国古代婚姻习俗中的“六礼”,也叫“纳征”,是婚姻礼仪的重要环节,寄托着缔结婚约的共同期待,蕴含着两个家庭对“宜其室家”的美好愿望。然而近年以来彩礼数额持续攀高,动辄“3个9万9”外加“五金一钻”,美其名曰“衡量爱情和婚姻的筹码”“对女儿幸福的保障”“对男方家庭诚意的考验”,实质上已变味异化成“财礼”,为面子搞攀比,或把婚姻当生意,借机大肆敛财,甚至是婚骗婚诈!既不出“彩”也不达“礼”的“彩礼观”,成为凶恶的“拦路虎”,把年轻人好端端的婚嫁喜事逼上陌路,甚至如本案闹出人命危机。

彩礼之痛牵动万家。面对高额彩礼之痛,人们纷纷呼吁“把彩礼价格打下来”。其实,闹出人命的彩礼,已不纯粹是家事民事,涉及到法律层次。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节节攀高让人不堪承受的彩礼,已涉嫌“借婚姻索取”。2022年,党中央国务院专门发文提出,推进农村婚俗改革试点和殡葬习俗改革,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2023年,最高法、民政部、全国妇联联合召开治理高额彩礼新闻发布会,宣讲缓解彩礼矛盾困境以及彩礼案件的妥善处理。

回归彩礼婚庆之喜。喜结连理白头偕老是人生大事,婚姻嫁娶也是两个家庭的喜事。彩礼民俗作为男方家庭对女方父母的酬谢表达,本是人之常情,而不能与封建糟粕相提并论。但是不切实际、互相攀比、甚至贪婪无度的彩礼要求,扭曲了人之常情的伦理,破坏了婚嫁喜事的氛围,貌似“为孩子好”的高额彩礼,反而可能葬送了孩子的幸福。近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提升乡村治理水平,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加强高额彩礼、大操大办等突出问题综合治理,乡村治理可通过红白理事会引导讨论制定村规民约,与近几年人均年收入挂钩,把彩礼额度限制在合情合理的范围。

依法维护婚姻自主。必须把破坏婚嫁幸福的彩礼“拦路虎”,合力牵进“动物园”。而且还要提出另一个问题。根据国家婚姻法赋予的婚姻自主权利,女孩一定要父母收到彩礼并同意出嫁才能出嫁?如果双方父母为彩礼等事谈不拢,男女青年就没有权利自己组成家庭开始独立自主的新生活?同时,男女青年的婚姻如果遇到彩礼等家庭矛盾,还是要理性沟通,并且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决不能想到“轻生”,这是笔者对本文两案例当事人的劝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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