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工集团项目中,劳务公司拖欠民工班组数百万元致农民工血汗钱“打水漂”——公开求助,望相关部门介入调查主持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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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总结

在北京建工集团项目中,遭遇劳务方江苏新菱公司拖欠,未足额支付劳务费用,涉及多个工地欠款,被拖欠农民工人数众多,拖欠金额总计数百万元。

与江苏新菱高管对话受阻,对方采取避而不谈的态度,导致问题长期悬而未决。

请求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保证沟通畅通有效。寻求有关部门或机构介入,监督执行,维护农民工班组合法权益,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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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被拖欠班组民工代表代献兵,陕西紫阳县人,就我班组被拖欠血汗钱具体情况表述如下:

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三间房乡南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

建设单位:北京天泰瑞丰置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劳务公司:江苏新菱远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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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背景与进展

三间房安置房项目:2023年9月至2024年1月期间,我班组负责该项目的砌筑工程。尽管现场条件不足,但我方完成了工作,实际成本为205万元,而江苏新菱仅支付了156万元。该项目中我个人垫付了49万。

门头沟京西项目:2022年10月开始,面临恶劣的工作环境,实际成本高达58万元,但江苏新菱仅支付了39万元,剩余款项19万元由我个人垫付,至今未得到回应。

2024年初,组织300余人进入三间房项目施工,预计总额为815万元,截至目前,江苏新菱仅支付了349万元,违反了每月按施工进度支付70%的班组协议。7月底现场完工,农民工陆续撤场,8月份业主已装修入住,9月份业主入住率已达60%左右。

4月份北京建工集团房山项目,江苏新菱远景公司现场经理陈刚要求我们农民工被临时加班抢工期,应付农民工总工资10万余元,目前仅支付4.6万元,一拖就是半年,后续追问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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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话与调解尝试

尽管多次联系江苏新菱公司的高层领导,包括常务副总唐杰和生产副总戴启宏,对方回应消极,微信不回,电话敷衍。

提交结算报告后,对方以审核工程量为由拖延,至今无果。

核心诉求

鉴于上述情况,恳求解决以下问题:

- 清算所有拖欠款项,确保我们班组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

- 开放透明沟通渠道,避免拖延和回避行为,确保及时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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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方北京建工集团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始于1953年,现为千亿级工程与服务集团。建长安街80%现代建筑,累计3亿平建筑、10万公里路网、5000桥、400公里地铁。2019年与北京市政路桥合体,资产过2000亿,营销2100亿,年产值1200亿,业务跨32省及28国。创多个"第一",鲁班奖等112项。坚持全产业链整合,涉及资本、科研、规划、房产、环保、资源循环等领域。承担国企责任,保障重大活动,紧急救援,显示铁军风范。我们坚信在北京建工集团的工程项目中干活,血汗钱是绝对有保障的。望北京建工集团重视!

相关政策法规

《保障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六条: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

开设、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有关资料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妥善保存备查。

第二十七条:金融机构应当优化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设服务流程,做好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日常管理工作;发现资金未按约定拨付等情况的,及时通知施工总承包单位,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报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并纳入欠薪预警系统。

第二十九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并将人工费用及时足额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加强对施工总承包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监督。

因建设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的,建设单位应当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建设单位应当以项目为单位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调机制和工资拖欠预防机制,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妥善处理与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的矛盾纠纷。发生农民工集体讨薪事件的,建设单位应当会同施工总承包单位及时处理,并向项目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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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面对困难,我们农民工班组始终保持冷静友好的态度,希望江苏新菱公司能公正对待,尊重劳动者权益,尽快解决拖欠问题,也希望项目建设单位北京天泰瑞丰置业有限公司和施工单位北京建工集团监督并履行应尽责任,落实相关政策法规。在此公开呼吁相关部门介入调查,维护公平正义,保护弱势群体利益,保障农民工工资能够及时足额发放!

声明:本人代献兵承诺以上内容绝对真实,如有虚假本人代献兵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联系方式13911095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