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带=生命带
不论是开车还是乘车
请您别忘记一件最重要的事
那就是系好安全带
安全带对人体的保护作用绝对不容低估
正面案例
11月03日,在红旗镇喀什托格拉克村养殖场道路路段上,艾某驾驶的重型自卸货车超车时与前方同方向行驶左转弯阿某驾驶的轮式拖拉机发生剐蹭后,致使重型自卸货车于林带处倾侧自翻。所幸艾某因为正确使用了安全带,事故中未受伤。
经调查后认定,当事人艾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之规定。艾某负此次交通事故全部责任。
阿克苏交警温馨提示
安全带,生命带!
驾车出行,莫忘安全
小小安全带,情系千万家
自觉系好安全带,安全出行防意外
来 源丨沙雅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编 辑丨宋 玲
审 核丨王 丹
签 发丨刘 双 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