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做投融资、并购项目的尽职调查,虽然只负责法律部分,但对被尽调公司所处的行业也需要有基本了解,知道了行业的监管机构、法律规制、市场规模、产业链上下游之后,对被尽调公司才会有一个更清晰的认知,对被尽调公司可能存在的风险才会有一个更准确的把握。所以,本文就介绍一下种子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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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子行业的监管部门

种子行业,顾名思义,就是跟种子相关的行业,这里的种子特指各种农作物的种子,网上那种好人一生平安所求的可供下载的种子资源,不在我们今天的讨论范围。

种子是农业生产最基本、最重要的生产资料,也是农业科技的重要载体,种子直接影响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种业的发展直接影响到种植业及其下游加工业的发展。考虑到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种子行业一直是国家重点扶持和强监管的关键性行业。种子行业的监管部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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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种子行业法律法规与政策

我国是个法治社会,依法治国是党和国家基本方略。种子行业的良好发展,离不开法律规制。我国种业法律法规基本完善成型,形成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为核心,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植物检疫条例》为主体,以《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等规章为配套的涵盖种子科研、生产经营、质量管理等产前、产中、产后管理全过程的法律法规体系,我国种业进入全面依法治种时代。在2022年,我国还修订了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今后转基因玉米、小麦、水稻等粮食产品在市场上可能会越来越多。如果有人介意的话,在购买之前,关注下其是否为转基因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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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法律法规之外,党中央还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支持种业发展。主要包括:《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十四五”生物经济发展规划》《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做好粮食和大豆等重要农产品生产相关工作的通知》《“十四五”全国种植业发展规划》《种业振兴行动方案》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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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种子行业的监管制度

种子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确定了我国种业监管的基本制度,主要包括生产经营许可制度、品种审定制度、非主要农作物登记制度、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制度等。

(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制度

《种子法》规定,主要农作物商品种子的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先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才能在许可证规定的范围进行相关种子的生产或经营活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取得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申请领取种子生产许可证的,申请杂交稻、杂交玉米种子及其亲本种子生产许可证的,注册资本不少于3000万元;申请其他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的,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从事种子进出口业务的公司的种子经营许可证,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注册资本达到1亿元以上的公司的种子经营许可证,由种子经营者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农业部核发,其他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由种子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二)品种审定制度

主要农作物包括稻、小麦、玉米、棉花、大豆。其他作物属于非主要农作物。我国对主要农作物施行品种审定制度,主要农作物品种在推广前应当通过国家级或者省级审定。国家级审定业内一般称为国审,省级审定的业内一般称为省审。通过国家级审定的主要农作物品种可以在全国适宜的生态区域推广;通过省级审定的主要农作物品种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适宜的生态区域推广。省审只管本省,如果品种想要跨省推广,则需要国审或者分别在不同省份进行省审,对于属于同一适宜生态区的,还可以进行引种备案,比如黑龙江第二积温带和山西省中北部大同市、吕梁市、阳泉市等地区海拔900-1100米的丘陵地区,气候环境类似,就可以进行引种备案。【关键词:国审、省审、引种】

(三)非主要农作物登记制度

对于非主要农作物的部分品种,我国施行的是品种登记制度。非主要农作物有一个需要登记的目录,列入非主要农作物登记目录的品种,在推广前应当登记。应当登记的农作物品种未经登记的,不得发布广告、推广,不得以登记品种的名义销售。这事实上也类似于审定,为了防止制度在实际执行中的变形,种子法也强调,实行品种登记的农作物范围应当严格控制,并根据保护生物多样性、保证消费安全和用种安全的原则确定。登记目录由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制定和调整。

(四)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制度

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制度实际上是民法上的知识产权保护,植物新品种权也是知识产权的一种。一个品种,可能既有品种权审定证书,也有植物新品种权保护证书,那植物新品种权保护与品种审定二者有什么区别呢?可以这么说,品种审定证书是一种行政许可,获得品种审定证书的品种才可以上市推广。而植物新品种权保护证书,这是对植物新品种权的民法保护,类似于专利。品种审定与植物新品种权保护没有必然关系,审定的品种不一定申请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申请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的品种可能还未经过审定。【关键词:植物新品种权保护与品种审定】

四、行业术语

了解行业,就少不了行业内的一些专用术语。我们来看几个种业行业的专业术语。

植物新品种是指人工培育的或者对新发现的野生植物进行改良或人工栽培开发,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并有适当命名的植物品种。

审定品种是指经选育、区域试验等步骤后,由国家或省级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可以在相应适宜生态区域推广的品种。刚提到了品种审定证书,审定通过后会取得品种审定证书。

自交系是指经过多年、多代连续的人工强制自交和单株选择形成的、遗传上基因型纯合稳定、表现型整齐一致的自交后代系统。杂交系是指两个遗传基础不同的品种或两个不同自交系或是不育系和恢复系交配而成的杂交后代系统。简单理解就是,自交系是自己单独一个就可以繁育后代,杂交系是得一个父亲、一个母亲结合后才能繁育后代。小麦品种大多为自交系,玉米、水稻品种大多为杂交系。

亲本、父本、母本的概念是种子行业相当重要的概念。在农作物有性杂交中,供给花粉的雄性植株个体叫父本,接收花粉的雌性植株个体叫母本。父本和母本通称亲本。

育种家种子或原原种是指育种家育成的遗传性状稳定的品种或亲本的最初一批种子,是纯度最高、种性最为(标准)典型的种子。原种是指育种家种子繁殖的第一代至第三代或按原种生产技术规程生产的达到原种质量标准的种子。

大田用种,也称为良种,是指使用原种繁殖的种子,为种业企业销售的种子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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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旭旭律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2024年11月8日

刘旭旭,律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中共党员,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专注于投融资、合同纠纷、公司纠纷、涉税法律服务等领域。欢迎垂询,联系方式微:liuxuxulvsh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