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亲: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发布了一则征地公告,具体情况咱们一起来看看:
为实现《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和《朝阳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年-2035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范围
位置:平房乡平房村
四至范围:东至项目规划东红线,南至石各庄北街,西至东坝中路,北至高杨树中街。
拟征收集体土地面积:约14公顷(准确面积以征地补偿安置公告为准)
涉及的农村集体组织:朝阳区平房乡平房村
规划用途:居住用地、基础教育用地、社会福利用地、道路用地、绿化用地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将用于实施朝阳区平房乡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二期),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项“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要求,可以依法进行征收。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该项目征地范围内已开展腾退工作,已完成地上物的清点、确认,因此本次征收土地不再开展地上物现状调查。
被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朝阳分局、测绘部门出具的《土地权属审查告知书》及《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为准。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自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21日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乡、村予以张贴。
在此之前,《关于朝阳区平房乡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二期)核准的批复》已经发布,整个项目总投资估算为941705万元。
北京聚鑫城投置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朝阳区平房乡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二期)办理立项核准的请示》收悉。根据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朝阳分局《关于平房乡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二期)项目前期整理“多规合一”协同平台意见的函》(京规自[朝]初审函〔2023〕0061号)等相关文件,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实施朝阳区平房乡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二期)。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朝阳区平房乡。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确定。
二、规划用地:规划总用地面积约60.23公顷,其中规划建设用地约13.32公顷,代征道路用地约0.47公顷,代征绿地面积约0.32公顷,同步实施整理用地约46.12公顷。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三、规划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控制规模约27.48万平方米(不含地下面积),建设内容为住宅、教育等。具体建设规模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四、工作内容:进行征地、拆迁和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前期开发完成后,经营性用地达到入市交易条件后入市交易。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为941705万元,所需资金全部由北京聚鑫城投置业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六、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项目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招标方案的,应当报市发展改革委重新核准。
七、本批复有效期2年。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0月10日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项目名称:朝阳区平房乡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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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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