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七、八年以来,55周岁的女高级教师是否应该选择55周岁提前退休还是坚持到60周岁正常退休成为了教育领域热议而且还是极具争议的话题,这真的让人感觉很不可思议,原本是一件完全由自身实际情况而定的事情竟然最后连自己都没了决定权,提前退休不会引起别人的异议,到点退休却会引来众多的非议和阻力。
2015年2月份,中组部和人社部联合下发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正副处级女干部和女性具有高级职称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规定上述人员年满60周岁退休,如本人申请,可以在年满55周岁自愿退休。换句话说,可以选择到点按时退休也可以选择提前退休,完全取决于个人意愿。
这样一来,女高级教师的退休年龄就是60周岁,这也是国家层面为了充分发挥女性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而决定实施的,虽然女高级教师可以申请年满55周岁时退休,但毕竟是讲究自愿的,学校如果以各种站不住脚的理由说服劝退或强制劝退从而让55周岁女高级教师“被自愿”退休,这就是违背个人意愿了。
但55周岁女高级教师想要到60周岁正常退休却出现了诸多意想不到的状况,学校会以各种方式委婉劝退或强制劝退:超工作量上课、每年要在市级刊物发表一篇高质量论文、要有课题研究、所教班级平均分要高于其他班级、每年一考评,不合格就降低薪级、按中级职称发放工资而且还必须干满五年等等。
这给人的感觉就是学校是以难度较大的硬性规定的方式迫使选择正常退休的女高级教师知难而退,这样的强加式劝退明显带有针对性、威胁性和歧视性。还有一种情况也很奇葩,之前看到有位吉林的老师发布的与此相关的信息(如上图所示),说自己选择60周岁正常退休但却被学校依据开发区教体局文件以投票方式拒绝了。
依据文件投票表决55周岁女高级教师正常退休权?这操作信息量有点大啊!55周岁女高级教师可以选择60周岁正常退休是国家明文规定的,根据这位女教师所说,我们可以推断出这个开发区教体局很有可能制定了一个以适当方式拒绝要求正常退休的女高级教师的“文件”并被下辖学校作为了依据而且还采用了投票的方式。
新规定让女高级教师退休的年龄比之前法定退休年龄要延长5年。但同时,也正是因为针对这个群体而制定的特殊退休政策和跟这个群体密切相关的十分有限的高级职称名额指标,女性高级教师群体处在了一个比较尴尬的境况中,60岁到点正常退休,别人会说闲言碎语,55岁选择提前退休,自己又会觉得心有不甘。
女高级教师60岁正常退休是政策规定,55岁提前退休是个人自愿,照理说,应该不会有任何问题,但一旦牵涉到高级职称以及较高的高级职称岗位工资标准所带来的经济利益时就会有不一样的说法:55周岁女高级教师应该申请提前退休以便让出编制给想要考编的年轻人入编的机会以及空出岗位给想要晋升高级职称的教师。
之前看到有位河南教师发布的与此相关的信息,说所在学校有6位女教师评上了高级职称,但在55岁时却没有选择自愿提前退休,引起了学校其他想要参评高级职称教师的不满。这六位女教师能够评上高级职称是学校在与这六位女教师签订了一旦评上就在55岁时提前退休协议的前提下给予了照顾加分。
55岁女高级教师不想提前退休而选择正常退休本想利用从事于教育事业的接近鼎盛期,让自己那么多年积累起来的丰富经验持续发挥它的独特教育价值,这本是好事,没想到却受到各种非议、排挤或阻力,甚至正常退休权都会由“局部投票”或“全员公投”以及“签订协议书”等这样的方式来进行定夺,这是我们的教育在某些方面集体出现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