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是一种神奇的东西,爱到了一定的程度可以超越一切世俗间的束缚,年龄、出身、甚至是物种之间的差异的不能阻止爱情的产生,在印度就曾有人与一头牛结婚,当然这也是独此一家,最常见的还是年龄与出身差异巨大的爱情。
特别是年龄,一些有名的“忘年恋”也是被人们津津乐道,男女双方差距过大的恋爱倒也无可厚非,但因为年龄的差距,双方在三观上难免会有一些分歧,之后也往往就可能会有悲剧发生。
刘琴(化名)是湖北十堰人,她刚满二十岁那年和父母吵架后就离家出走了,她也是个成年人了,在外面也有了自食其力的能力,于是她便一个人到了福州一家印刷厂里打工,打算就在这里安下家来。
在印刷厂工作时,她认识了大她21岁的李大强(化名),李大强是刘琴部门的主管,见手下来了这样一个年轻漂亮的小姑娘,李大强就对她动了心思,于是他展开了对刘琴的追求,刘琴一个心思单纯的小姑娘哪里是李大强的对手,很快她就掉入了李大强的温柔陷阱中。
其实李大强早就有了家室,他不过是看上了刘琴年轻漂亮的脸蛋,但刘琴却深陷其中无法自拔,就算她知道李大强有了家室,她也不在乎,她觉得李大强是真心爱她,而且李大强也答应她会和原配离婚,然后就娶她。
差不多一年后,刘琴怀上了李大强的孩子,这时的刘琴有了孩子作为筹码,她更坚信李大强会婚娶她了。不过她离家也快一年了,说不想家是不可能的,而且她有了男友的事也不可能不让家里人知道,正好不久后就是母亲的生日,于是刘琴就一个人回到了湖北。
父母虽然对刘琴当年不辞而别还有些怨气,但无论如何刘琴也是他们的女儿,如今她回来,父母也是真心感到高兴,而且女儿还说她有了男友,但当刘琴说起李大强的情况时,父母却不高兴了。
女儿找男友,岁数大一点倒也可以接受,但找的男友竟然和父母同岁就有些不大容易接受了,说句不好听的,李大强都能当刘琴的爸爸了,而且还有了家室,这不光不合适,还是个违背道德的事。
因此刘琴父母坚决不同意两人交往,但刘琴哪里肯放弃李大强,铁了心要和李大强过一辈子,而且她也有了李大强的孩子。父母意识到刘琴已经陷进去了,他们不能看着女儿一步步往火坑里走,因此他们就强行将刘琴留在了家里,不准她再回到福州和李大强见面。
后来父母还逼着刘琴将孩子打掉了,为了断了刘琴对李大强的念想,父母只能四处为刘琴找对象。可他们虽然留住了刘琴的人,但她的心早就已经飞去了福州,几个月后,刘琴就趁着父母外出跑去了福州找李大强。
父母回家后发现刘琴早就已经离开了,只在桌子上留下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我和李大强私奔了,不要来找我。”父母将女儿还是如此执迷不悟,非常生气,此后也因此一直没有去找过她,但他们没想到的是,下一次见面时,却已经是天人永隔。
刘琴回到福州后没地方可去,她之前租的房子也早已经被房东重新租了出去,因此她就找了家酒店住了下来,随后她就将李大强叫了过去,两人久别重逢,亲热了一番后,刘琴将回家后的事告诉了李大强。
虽然她和家里人闹翻了,但刘琴还是有点良心的,父母就她这么一个女儿,她这下出来肯定是不会再回去了,于是她想要李大强拿出点钱来给父母养老,李大强听了之后有些犹豫,但还是答应可以拿十万出来。
但刘琴觉得有些少,便要求李大强拿三十万,但李大强不肯,于是两人就吵了起来,刘琴觉得自己为李大强付出了这么多,难道连三十万都不值?李大强则觉得本来就没想着要和刘琴结婚,拿十万已经很对得起她了。
吵着吵着两人就开始动起手来,最后李大强一怒之下掐住了刘琴的脖子,刘琴挣扎了几下后就不动了,李大强意识到自己杀了人,他可不想坐牢,于是他就找来塑料袋和胶布将刘琴的尸体包好,但他没发现有一条毛巾也被包了进去。
近半年后,被李大强丢在野外的尸体才被人发现,警方赶到现场后发现了与尸体包在一起的这条毛巾,然后根据毛巾上的信息找到了刘琴遇害的这家酒店,从而找上了李大强。看到警方前来,李大强没有丝毫惊慌,而是淡淡地对着警方说:“没想到你们速度这么快”,然后束手就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死刑。最后法院并未公布判决结果,但可以肯定的是,李大强已经为此付出了相应的代价。
刘琴终归还是为这段孽缘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李大强也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可能刘琴到死都没想明白,自己付出真心对待的李大强为何会如此狠心,为了钱将她杀害,殊不知李大强从来就没真心爱过她,如果她早点醒悟,是否就不会落得个两败俱伤的下场?但这也不能怪刘琴,说到底还是李大强欺骗了她,辜负了她的一片真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