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一起行政处罚案件。

六安天成医院涉嫌使用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及过期医疗器械,2024年7月2日,裕安区市场监管局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交叉互查,在当事人医院手术室检查发现有:硫酸庆大霉素注射液等5种药品超过有效期,成和带线缝合针等7种医疗器械过期。执法人员对上述情况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并依法对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及过期的医疗器械采取了扣押行政强制措施。2024年7月3日,经上报批准后立案调查。2024年7月4日,办案人员向法定代表人刘某依法进行了询问并制作了笔录,现已调查终结。经查,涉案的超过有效期的药品计:5种(支/盒)货值金额合计:186.5元。过期医疗器械计:7种(支/盒/个/袋)货值金额合计:249元。无违法所得。

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超过有效期的石药·硫酸庆大霉素注射液2支、盐酸洛贝林注射液4支、民生.盐酸消旋山茛菪碱注射液2支、石药·呋塞米注射液4支、天平·硝苯地平片1盒;2、处以罚款40000元。1、没收超过失效的成和带线缝合针16包、伊士嘉·一次性使用鼻氧管27个、海氏海诺·医用输液贴1盒;华利康·非吸收性外科缝线17个;森王·检查手套,PE型1袋;石膏绷带(粘胶型)1袋;韩巢·一次性使用牙科冲洗针1支;2、处以罚款10000元。3、合并处以罚款人民币5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