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通讯员 周雨欣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多发,有人因贪图小利将个人银行卡出售、出租、出借,殊不知这会构成帮信罪。

近日,经湖北省随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闫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

承办检察官介绍,2022年6月4日,邱某在与陌生网友聊天时遭遇网络诈骗,对方诱导邱某向其提供的账户转账五万余元。发现被骗后,邱某立即报警。警方于2022年12月26日将闫某某传唤到案。

“对方说每天可以给我报酬,让我把银行卡出借给他用于转账。我想过这种行为可能是不合法的,毕竟这个事情赚钱太轻松了。想着警察应该不会找到我头上,所以最后我还是答应把卡借给他了。借出去三天时间,我每天都会收到200元报酬。后来,我越想越不对劲,在网上一搜索才发现自己的行为已经涉嫌帮信罪,于是马上把卡要了回来,并且第二天把卡注销了。”到案后,女子闫某某坦白。

经查,闫某某提供的银行卡单向进账流水171万余元,其中就包含邱某被骗的1万元。闫某某出借银行卡后,共非法获利600元。

随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闫某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经随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