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旅游业的蓬勃发展,旅游合同成为保障消费者权益的重要工具。但是,不良旅行社可能会在合同中设置陷阱,损害消费者利益。政讯通全国旅游市场法制调研中心在此将为您揭示旅游合同中的常见陷阱,并提供防范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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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旅游产品内容模糊

旅游产品名称相近,但内容可能天壤之别。在签订《旅游合同》时,应明确旅游产品名称、团号、组团方式、出发日期等关键信息,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二、隐形消费

一些旅行社通过低价吸引游客,实则通过大量购物点赚取回扣,弥补差价。消费者在遭遇零团费、品质特惠等出团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情况时,应保持警惕。

三、合同条款不明确

不良旅行社可能会简化或模糊化其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同时夸大自身的免责条款。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应要求旅行社对合同中没有约定的重要事项,或虽有约定但不明确、有歧义的条款给予解释说明。

四、行程与合同不符

旅行社在给消费者安排吃、住、游等方面可能与双方签订的合同不符,如景点数量“缩水”,住宿条件降低等。消费者应将旅行社在广告中的承诺都写进合同中,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旅游合同陷阱多种多样,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必须保持警惕,仔细审查合同内容,并在必要时寻求法律帮助。通过这些防范措施,可以有效地避免落入不良旅行社的圈套,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