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年头,打工人不容易。
今天工作好好的,明天就有可能被通知不能在公司做了。
今天领导安排你个重要工作,你屁颠屁颠地全力以赴,也有可能是让你做最后的贡献,贡献完让你走人。
其中让走人的一种重要方式就是劳动合同到期不给你续签了。
比如这一份通知书,就这样结束了一个员工在公司的生涯。
什么原因呢?并没有说,只是说多方面原因,不再续签合同,劳动合同到期终止。
这样一来,员工就很被动,但又有什么办法呢?
此事在网络上引起热议。
公司这样单方面不续签,也是要给赔偿的。劳动法有规定。
还有网友指出,既不是能力不胜任,又不是因为公司重大变更,所以辞退就算违法辞退。
如果算违法辞退的话,那么赔偿就不算N或者N+1了,而是2N。
还有网友指出,提前两天通知,已经违法了。正常来说,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
不过,没有提前一个月,好像也不是什么大事,只是多付一个月工资而已。
另有网友透露,他老婆距离退休还有3年,单位辞退他,打官司赔了47个万。
当然,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这么好的幸运的。更多的打工人是拿不到多少赔偿,甚至拿不到赔偿,不得已加入失业大军。
年轻人还可以,还可能有机会,如果上了年纪的话,过了35岁,过了40岁,那简直会走投无路,悲催到怀疑人生。
这里又有鲜活的例子。
全国有多少这样的人,正值中年,原来有工作,后来失业,找不到工作,又有房贷车贷,生活窘迫,过得一地鸡毛。
反正现实远比我们知道的和想象的要复杂和残酷。
一旦陷入这样的困境,又该何去何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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