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多年前,不知道谁发明的管理制度,农村的学校要求老师晚上住校,不准回家。校门经常是锁着,由门卫看着,这时,老师们叫苦连天,有时候家中的小孩或父母亲生病了,要回家中看看。离县城一、二十里的农村,却又要求老师住校,违背老师的意愿。
不准老师回家,老师在学校,面对学生,本来已经身心疲惫,回一次家,可以看到自己的家人,心情便会更好。有一个女教师,以前在县城教书,第一次下乡教书,很不习惯。校门又紧锁着,于是,在夜里,她爬出校门回家。
虽然,学校的副校长经常在晚上十点钟左右敲老师的房间门,查一查老师在不在学校住宿,有时经常在大会上点女教师的名,批评她经常不在学校住宿,女教师当作耳边风,让校长点名也无所谓。
在另一所农村的小学有一个男教师,把车开到校外,也经常爬校门出去。校长经常说这位男教师,这位男教师也是对校长的话置之不理。因为,住宿制度只针对普通教师,正校长每天都会回家。
在农村中学,要求男教师住校,导致两位已婚男教师诈骗女学生,可能与学校的住校制度有关。
不实行住校制度,对老师来说,是一种精神上的放松,实行住校制度,老师感觉,学校就像牢房,把人都要憋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