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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盐城东台的练先生反映,自己因结婚证遗失想要补办,却发现妻子20多年前在泰州靖江有婚姻记录,可能是当时被他人冒用身份登记结婚的。练先生向民政部门申请撤销这段错误的婚姻记录,但却颇费周折,至今也未能撤销。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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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结婚”20余年 申请撤销却屡次碰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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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1997年练先生和妻子在东台办理结婚登记

盐城东台市民练先生表示,他和妻子是1997年在东台当地登记结婚的,2018年时因为旧的结婚证遗失,两人到东台市民政局申请补办结婚证,但查询婚姻状况的结果却让练先生大吃一惊——练先生的妻子曾于1995年,在泰州靖江和另一名男子办理了结婚登记。

“我们当时很气愤,我老婆也感到很奇怪,她说确实没有和别人结过婚。”练先生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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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1995年练先生妻子被冒用身份登记结婚

随后,练先生专程来到泰州靖江调查情况,并辗转联系上了这段错误婚姻记录的男方王先生。王先生承认,1995年时,因其妻子未满法定结婚年龄,冒用了练先生妻子的身份办理结婚登记:“当时我老婆的结婚年龄差一点点,是我丈母娘请人办的,回来我才看到女方名字不对,就没有去纠正,后来就以这个名字办的结婚证。”

然而,2018年练先生夫妻俩和对方当事人一同来到靖江市民政局,要求撤销错误的婚姻记录时,却被告知不符合程序无法直接撤销。无奈之下,练先生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因超过20年诉讼时效未能受理。屡次碰壁后练先生十分纳闷,明明自己是被冒用的一方,办理撤销为何这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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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政务系统查询,练先生妻子仍在错误的婚姻存续期间

“我老婆名下的婚姻记录,是和这个男的还在婚姻存续期间,对方和他现任老婆又在婚姻存续期间,而我自己到现在婚姻记录里还是未婚的,这个系统里怎么这么乱?”练先生说,“我现在就是请求撤销这个冒用身份的婚姻记录,补办我们应该有的结婚证。”

02

靖江市民政局:移交线索至检察机关 配合做好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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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和练先生再次来到靖江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反映情况。工作人员回应称,根据2021年公安部、民政部等多部门出台的《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类似练先生遇到的被冒用身份婚姻登记的情况有了救济途径。当事人提交相关身份证明和婚姻登记材料后,民政部门会将相关线索及时移交至公安、司法等部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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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你们俩的身份证、户口本还有(婚姻)档案材料,到我们这边写一个情况说明,然后我们移交检察院。”该工作人员表示,“检察院后期调查、谈话,要提交什么材料你们都要配合。他们调查结束会发一个建议书给我们,然后我们再根据建议书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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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可直接提起民事诉讼 判决结果让纠错有据可依

江苏苏源律师事务所律师杨东认为,过去因婚姻登记系统未联网不完善,或相关人员审查不清,可能出现冒名顶替、弄虚作假婚姻登记的情况,影响当事人正常的人身财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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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东律师建议,当事人一方面可以向民政等相关部门反映寻求指导和帮助,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诉讼判决结果,来实现撤销或纠正错误的婚姻记录:“目前根据现有的已经发生过的案例来看,在超过行政诉讼时效、行政诉讼得不到支持的情况下,法院还是允许当事人通过民事诉讼来寻求权利救济的。这样做不仅符合法律和司法解释的精神,也为行政机关主动纠错提供了依据。”

图文来源:江苏广电总台“我苏特稿”

综合编辑:泰州百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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