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得知自己的丈夫在婚后拿钱偷偷补贴前任,金额还不小,你会怎么做呢?
上海的宋阿姨就非常硬核,直接将前任告到了法院,要求追回这笔钱,最后却只拿回了一半,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2020年元旦,宋阿姨的丈夫黄某突发疾病去世了,宋阿姨在清理他的遗物时发现,从六年前开始一直在给一个女子转账,在三四年时间里陆陆续续转了345万多,宋阿姨以为是他在外面有了情人,经过多方打听,得知这个人是李阿姨,满怀怒火地她将李阿姨告上了法庭。
但李阿姨却称她和黄某并没有私情,这些都是黄某自愿补偿她的,由此扯出了一段陈年旧事。
黄某年轻时因下乡当知青,和李阿姨相识相恋,少年少女的爱情就像山楂一样甜蜜又苦涩,情深意切之时,也有过“山无棱,天地合,才敢与君绝”这般的浪漫誓言,但现实总归狠狠给人一耳瓜子。
黄某家虽不算家财万贯,但也是殷实的,比李阿姨家好了不止一点半点,所以黄某的父母坚决不同意两人在一起,即便当时李阿姨已经怀孕,依旧不让她进家门。
虽然国家提倡自由恋爱,但在当时的大环境下,“父母之命”还是占据主导,加上黄某并不坚定,最后两人还是分手了。既然分手了,李阿姨自然也不会留着这个孩子,于是就去一家小诊所打胎,结果导致她永久性丧失生育能力。
这让她在婚恋之路上走得颇为坎坷,虽然社会在不断宣扬男女平等,政策上也给了女性许多权益,但那个时代女性最为“生育工具”的观念,在很多男性心底还是根深蒂固的。虽然她后来找到了一个不介意的,可最后还是因此离婚了。
离婚后她的日子过得并不如意,在一个偶尔的机会下重逢了黄某,两人虽然没有了从前热烈的感情,但黄某听闻她的遭遇后,颇为愧疚,一直说对不起她。
由此不难看出,黄某多少是有点前任情结的,心理学中又叫“契可尼效应”,指的是人们对于尚未处理完的事情,比已处理完成的事情印象更加深刻。
黄某和初恋的感情在轰轰烈烈时被突然斩断,没有修成正果一直是他的遗憾,中间还横亘着令初恋“堕胎失去生育能力”这个不可挽回的亏欠,才促使他一次次转账,妄图通过这样的方式来填补心中的空缺。
可这些事情作为配偶的宋阿姨全然不知,对她而言未免太不公平。宋阿姨和黄某认识时,他和李阿姨已经分手好几年了,回到上海后下海经商,赚了一份家业,这才娶了门当户对的宋阿姨。两人结婚十多年了,黄某却拿着夫妻共同财产偷偷补贴前任,这是哪个现任都接受不了的。
那么法院为什么只判李阿姨返还172.75万元呢?这还得回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问题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包括工资、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等。
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但非因日常生活所做的决定,应当相互协商,取得一直意见后再处置,若一方擅自处置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9条规定: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
在共同共有关系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黄某未经宋阿姨同意处置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是无效的,但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黄某的份额,他是有权处置的,除非他和李阿姨存在违背公序良俗的不正当关系,《民法典》第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因此违反公序良俗的民事行为是无效的,那么黄某自己的那一部分份额,也可以被追回。但没有证据表明黄某和李阿姨存在不正当关系,因此最后法院只能判处李阿姨归还夫妻共同财产财产中属于宋阿姨的份额。
此时被报道出来后,不少网友大赞黄某:有情有义。或许站在李阿姨的角度,他是有情义的,年少时冲动,对爱不够坚定,出事后又没有担起男人的责任,到功成名就后才开想起补偿,只能说明他不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渣男。
李阿姨的悲剧有他一部分的原因,但更多还是李阿姨自己的选择造成的,她真的能心安理得的拿着这笔钱吗?
而站在宋阿姨的角度,黄某的行为就是对家庭的极不负责了,如果他真的对前任过意不去,可以将情况告知妻子,选择合适的方式去帮助李阿姨,同时将往事说出来,也是对自己的一种开解。
试想若是黄某没有逝去,源源不断的钱财流入李阿姨的账户,当他的家人发现时,家庭又将面临怎样的波澜,世事难两全,没有原则的愧疚和补偿,伤害的是爱他的人。
死者已矣,对错不予置评,这场风波过后,就让往事烟消云散吧。但这件事也提醒了大家,前任现任,孰轻孰重,自己要掂量清楚。
(涉及隐私,本案中人名均为化名,部分图片源自网络,仅配合叙事。温馨提醒:尊重原创,请不要抄袭搬运和转载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