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惩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10月30日,武宣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5起危险驾驶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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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宣法院集中审理5起危险驾驶罪案件

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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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杨某、谭某、蒙某、韦某、廖某因不同程度的醉驾,分别被提起公诉。经审理,5名被告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无异议,均表示自愿认罪认罚。

法院结合5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及悔罪表现等,当庭作出判决,依法以危险驾驶罪分别判处5名被告人拘役二个月、缓刑二个月至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00元至3000元的刑罚。5名被告人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法庭教育

宣判后,法官结合案情对各被告人进行法庭教育,讲述了酒驾、醉驾的标准、危害及法律后果,强调了从重处罚情节,并再次警醒5名被告人要吸取此次教训,杜绝侥幸心理,坚决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法官说法

文明出行,醉酒驾车“驶”不得。酒驾、醉驾不仅对个人及家庭造成严重影响,更是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造成极大危害。在此提醒广大驾驶人员,酒后开车害人害己,要养成文明驾驶、遵守法律的良好习惯,时刻绷紧安全弦,切莫酒后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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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宣法院2024年原创第145期

作者 | 刘任建

审核 | 戴立芳

终审 | 罗彩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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