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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5日,漳州法院四季度清案结案暨审判质效数据会商会在龙海法院召开,分析研判审判执行态势,重点查找芗城、龙海、漳浦等案件体量较大法院的审判质效短板和遇到的困难,研究部署审判质效巩固提升工作,确保完成审判工作目标任务。漳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林忠明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漳州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林微主持。龙海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柯秀娟,中院审管办,芗城、龙海、漳浦法院分管审判工作的院领导和审管办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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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传达学习了省法院、中院相关工作要求,通报分析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审判质效指标运行情况。芗城、龙海、漳浦法院就本院审判质效存在问题短板、落实整改情况等作分别汇报。

林忠明院长就如何加强和完善科学的审判管理进行交流、提出要求。一是审判管理的确定性从何而来?要将审判管理的制度体系与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期盼相契合,紧扣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个案感受、具体感受、整体感受,以“漳法有度”专项提升行动为抓手,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统筹抓好个案高质效与司法高质效、宏观管理与微观管理。二是审判管理的规律性从何而来?要将审判管理的目标定位与司法审判的本质属性相契合,树立正确的时间观和方法论,基于“日、周、月、季度、半年、全年”,保持均衡结案,优化目标管理,弘扬拼搏精神,提升审判管理科学化现代化水平。三是审判管理的有效性从何而来?要将审判管理的方式方法与法院工作的统筹协调相契合,紧密联系当地法院的工作基础、资源禀赋、纠纷特点、诉讼文化等,推进“多、快、好”办案工作和“案、议、答”司法实务,更好推动全市法院审判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一体化发展、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