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公安局吗,我发现有人偷邻居家的狗,你们快来看看。”9月15日,绛县公安局接到群众潘某某报警,称有人驾车偷邻居家的狗,被发现后已经弃车逃离。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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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现场有一辆被嫌疑人遗弃的面包车,车后座已被改装为狗笼,笼内有两条被盗的狗,车内有火腿肠、铁丝环、钉子等作案工具,车后座脚垫下隐藏有五副假车牌。掌握这些线索后,民警判断这伙犯罪嫌疑人应该是盗狗的惯犯,具有一定的反侦察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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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进一步工作,民警逐步掌握嫌疑人信息,锁定为襄汾籍贾某某和张某某。民警立即前往襄汾对2人进行抓捕,但2人在盗窃被发现后已逃往外地,抓捕未果。随后,民警对贾某某和张某某的家属做思想工作,在家属的劝说和法律的震慑下,贾某某同张某某于11月1日主动到绛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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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犯罪嫌疑人贾某某、张某某均有盗窃前科,自10月份以来,2人驾驶面包车,多次往返襄汾运城两地,在乡村小道寻找农家狗,趁四下无人,用火腿肠引诱群众饲养的狗到车前,再使用铁丝环将狗强行带上车,之后快速逃离现场,将狗贩卖。到案后,贾某某、张某某对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贾某某、张某某已被绛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来源:运城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