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晚上23点左右,河南方城四里店镇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造成同乘一辆车的4人死亡,比较令人意外的是4人均为四里店镇政府工作人员,驾驶人还喝了酒,又还未按规定行驶在道路右侧。虽然事故原因有待调查,但种种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或许也是导致4人丧生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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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事发当日晚,三男一女共四人同乘一辆车沿233省道至方城县四里店镇油坊庄时,与一辆对向驶来的重载车相撞,导致车上四人当场死亡。重载车没有伤亡,目前肇事司机已被控制,事故原因也在进一步的调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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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随后发布的一份关于该事故的通报中称,在当日晚23时许,谢某某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并载有三人行至该镇油坊庄时,与对向驶来的王某某驾驶的重载车相撞,谢某某等四人当场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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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提到谢某某是饮酒驾驶外,还提到事发时小车并非行驶在右侧车道,并确认四人均为四里店镇政府工作人员。有知情者称,四人中有公务员和事业编人员,均为一般工作人员,平均年龄不超过30岁,刚上班不久,网传其中一人系四里店某管委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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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不管什么身份,违反交通法规,饮酒后驾驶,还占用他人车道,造成了四人伤亡的惨剧,并且还是刚参加工作不久的年轻人,这样的结果的确令人人惋惜。虽然事故还在调查之中,但仅凭饮酒驾驶和占道的问题,再加上对向车为一台重载车,也不难想象事发现场的惨烈,四人当场身亡也能说明一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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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应当是一个浸入骨子里的大原则,害人害己的事确实做不得。结合事发时间点,都已是深夜23点了,到底这酒喝了多少,喝了多久恐怕也无人知晓,是谢某某一人饮了酒,还是同车的其他人员都喝了也无法得知。深夜人静的时候还敢开车载着他人上路,到底是相信自己的技术还是心存侥幸也未可知,但惨烈的事故给出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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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次的事故总是在证明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的正确性,但总是有人怀疑这句话的正确性,总是在不自由主,在一次次的侥幸中忘记了这个原则,又在一次次的事故中呼天抢地,一次次的认真总结并吸取经验教训,可惜有些事故连呼天抢地的机会都没有。不管在什么时候,都要认真对待安全问题,更不能心怀侥幸麻痹大意,谁都不知道明天是什么样子,但意外却如影随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