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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房屋已经过户到自己名下了,太感谢法院了!”11月5日,一起所有权确认纠纷案的申请执行人董某将一面写着“尽职尽责 倾心为民 秉公执法 廉明高效”的锦旗送到宁江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张凤和执行局法官邢云鹤的手中,感谢法院干警在案件送达、执行过程中的辛勤付出。

在董某诉杨某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杨某于2024年9月27日协助董某办理过户手续,但杨某却迟迟未履行义务,董某多次联系无果,无奈之下,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杨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电话联系杨某,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过执行干警耐心细致地释法明理,杨某最终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工作,遂与执行法官一道在房管部门为申请执行人董某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从执行立案、送达到办理过户手续,全程仅用时九天,申请执行人董某不断地向法院工作人员表示感谢,对法院工作赞不绝口。

一面锦旗代表的不仅是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可和支持,更是鞭策和激励,鼓舞着法院干警在践行司法为民初心的道路上奋勇前行。今后,宁江法院将持续提升执法办案水平和为民解纷能力,坚持以“如我在诉”的务实举措回应社会所需、群众所盼,用心用情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满意度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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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宁江法院

初审:张加新 崔苍竹

复审:李 磊

终审:孙丽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