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火车站附近详细规划
吉林省5人被实名曝光!
长春市交通运输部门坚持有诉必查、一案双查,持续加大出租汽车故意绕行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黑车”非法营运行为,规范出租汽车营运秩序,切实保障乘客权益。现公布5起典型案例,旨在以案释法、警钟长鸣,提醒广大从业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
案例一:2024年10月29日,吉ADB0789出租汽车驾驶员关海辉未按照合理路线行驶,故意绕行,依据《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对关海辉给予吊销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2024年10月21日,吉AZ0179出租汽车驾驶员陈广福未按照合理路线行驶,故意绕行,依据《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对陈广福罚款2000元,扣除服务质量信誉考核5分。所属企业吉林泰安的士有限责任公司按照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对陈广福做出带车学习7天的处理,学习期间驾驶员和车辆不得参加营运。
案例三:2024年09月23日,吉D0056C车辆车主刘孝萍未取得相应城市公共客运许可,擅自从事经营活动。当事人于2024年5月5日,因相同违法行为被执法机关查处。依据《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对刘孝萍罚款10000元,同时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
案例四:2024年09月27日,吉EWU903车辆驾驶员孙克有未取得相应城市公共客运许可,擅自从事经营活动。依据《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对孙克有罚款7000元,同时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
案例五:2024年10月13日,吉AF07332车辆驾驶员刘宝未取得相应城市公共客运许可,擅自从事经营活动。依据《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对刘宝罚款7000元,同时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
来源|长春日报
吉林市关于征集
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
违法问题线索的通告
为促进吉林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市生态环境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六部门联合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专项整治行动,现特别面向公众征集相关违法问题线索,时间将持续到2025年3月。
此次线索征集范围是机动车排气检测机构、机动车维修机构及其他相关主体,包括以弄虚作假方式通过机动车排放检验、破坏机动车车载排放诊断系统、虚假维修等违法行为,对于制作或销售检测作弊器的其他主体,相关部门也将依法进行打击。专项整治部门设立举报电话如下:
船营区机动车专项举报电话:0432-64831147
丰满区机动车专项举报电话:0432-64678840
昌邑区机动车专项举报电话:0432-62101157
龙潭区机动车专项举报电话:0432-63049394
高新区机动车专项举报电话:0432-63394855
经开区机动车专项举报电话:0432-66490406
永吉县机动车专项举报电话:0432-64227787
舒兰市机动车专项举报电话:0432-68259220
蛟河市机动车专项举报电话:0432-67268799
桦甸市机动车专项举报电话:0432-66273449
磐石市机动车专项举报电话:0432-65251508
吉林市举报督办电话:0432-62405317
举报督办邮箱:jlshjzf@vip.163.com
举报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包括违法主体的名称、地址、违法事实的具体描述及相关时间、地点等。为便于核实调查,鼓励举报人提供照片、视频、检验报告等佐证材料。举报人信息将被严格保密,合法权益也依法受到保护,请广大市民积极参与行动,共同守护“美丽江城”。
吉林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