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针对“14岁男孩电梯内将7岁女孩捂嘴抱走”一事,江西省乐平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称,11月2日21时50分许,该局接到报警称一小女孩在电梯内被一男子猥亵。
接警后,该局立即组织警力开展工作,并于次日凌晨2时许将刘某某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经查:当日21时20分许,刘某某(男,14岁)乘坐电梯时对王某某(女,7岁)进行捂嘴并猥亵,在将王某某抱出电梯时被路人发现后逃离现场。
通报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刘某某的行为构成猥亵他人,该局已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此前据潇湘晨报报道,一段监控视频显示,11月2日晚9时多,一名小女孩进入电梯,随后一名男孩也进入电梯。该男孩站在该小女孩身后,第一次伸出手想要碰小女孩后背,随后在电梯门打开之际,他冲上去捂住小女孩口鼻,快速关上电梯门。被捂住的小女孩不断挣扎,但该男孩并未松手。小女孩最后疑似已昏迷,该男孩将小女孩抱出电梯。
11月4日,该视频发布者称,此事是发生在他们小区,小女孩所住楼的电梯里,“肇事者是尾随一并进的电梯,进去电梯后就开始试图捂晕女孩,期间电梯门开了,肇事者立马关上电梯,并按1楼。到达1楼后把女孩抱了出去,女孩家长说是因为肇事者路上遇见路人,估计是心里慌乱,才把女孩放了。”
据该网友提供的业主群聊记录,小女孩仅7周岁,小女孩家属称,事发后自己报警,但是涉事男孩不到24个小时就被放出来,因为他14周岁未成年,不负刑事责任。“施暴者没有24小时就放出来了,父母那边不作为,没有态度,我每看一次视频我心里都害怕极了。”
小女孩母亲称,女儿当时被捂住后有些窒息,“晕了一下,几秒钟之后就醒了。”并表示正准备起诉。
4日中午,该视频发布者称,当日上午涉事男孩家属在业主群里出面道歉,表示“小孩一直都是好好的,从来不会这样子,那天突然跟中了邪似的。现在人也带(走)了,大家都放心吧。就算他放出来了,我也不会让他在那边待。”并发出涉事男孩被家属用皮带抽打教育,以及被戴上手铐带走的视频。
另据新京报·紧急呼叫视频报道,事发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表示,男孩系小区居民,此前保安曾发现其有一些异常,警方已将其带走调查,“当天凌晨三点钟把他带走了,第二天的下午又送回家了,今天早上又把他带走了”。
此事中,14岁的刘某某应否承担刑事责任?行政拘留处罚能否执行?
律师解读
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杨文战律师表示,按《刑法》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警方对此事的定性是‘猥亵’,显然不在上述可追究的罪名范围内,所以按这个罪是无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杨文战律师说,因此,警方的处理是按《治安管理处罚法》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杨文战律师提到,需要注意的是,警方仅仅是作出行政拘留处罚,并不是真的执行拘留。因为按该法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岳屾山律师也表示,依据我国《刑法》,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有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时才应担责。此次事件被认定为猥亵,按此规定无法追究男孩刑事责任。
岳屾山律师说,虽然行政处罚方面有对男孩治安拘留的通报,但实际上,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一般不执行行政拘留,即并不会被羁押在拘留所,这就使得该处罚对男孩的教育和惩戒效果大打折扣。
岳屾山律师还分析认为,民事责任层面,男孩对女孩的行为属于侵权。按照《民法典》,未成年人侵权的,其监护人需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事件中的男孩父母要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用等直接损失,而女孩精神受损,也有精神抚慰金,但数额通常不高。
“这一事件让我们再次关注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处罚问题。”岳屾山律师说,2021年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将刑事责任年龄有条件下调,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且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负刑事责任。不过,其核准条件较为严格。
现行《治安管理处罚法》于2013年施行,在应对低龄未成年人违法问题上存在不足。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虽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一年内二次违反治安管理可执行行政拘留,但责任年龄未下调,且需一年内二次违法才执行拘留,这样的处罚力度对低龄未成年人违法的威慑力有限,仍有改进空间。
此外,要重视未成年人父母在其违法犯罪中的责任问题。当前法律规定父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很多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与监护人监管缺失或不力有关,因此有必要建立针对监护人失职的惩罚机制,促使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从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