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一个特殊快递慰藉了法官心

“你看,拆开这个快递盒就藏着一个惊喜。”近日,楚雄市人民法院立案庭收到当事人寄来的撤诉申请书。拆开快递盒,手写的“特别感谢楚雄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几个大字格外显眼。看着快递盒,楚雄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段莉萍脸上露出笑容。

今年2月,原告钱某将无人机租给被告杨某使用,拍摄中,杨某因操作不当导致无人机损毁需返厂维修。双方协商后,由杨某承担无人机的维修费用。无人机修好后,杨某迟迟不愿支付1612元维修费用,甚至将钱某拉黑,无奈之下,钱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立案庭工作人员在第一次对钱某所提交的立案材料进行审查时发现,起诉书中,原、被告的地址信息重合且均在省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以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应以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为由将材料退回。几天后,钱某又重新上传材料,被告的住址位于楚雄市区的一个大概位置,由于被告地址不翔实,可能导致法院无法通知被告应诉或无法准确送达法律文书的后果,于是退回起诉材料要求原告再次对材料进行补充。

了解事情来龙去脉,段莉萍对案件立案的诉状书写、证据收集、立案流程及后续审理流程等进行详细释明,罗列出钱某需要准备的诉讼材料内容,引导其依法立案。为避免矛盾激化,段莉萍综合考量案件性质及当事人情况,认为通过调解方式,该案能更好地化解矛盾纠纷。

联系到杨某后,段莉萍就现阶段钱某提供的证据与杨某进行详细分析,向其认真阐述法律关系与诉讼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又站在杨某的角度分析如何化解矛盾才能实现最优解。最终,杨某表示愿意支付1612元维修费用,钱某收到款项后撤回起诉。至此,案件得以圆满化解。

(云南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