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11名吸毒驾驶驾驶人驾驶许可注销的公告
以下11名驾驶人,因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被依法责令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或者决定强制隔离戒毒,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情形。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162号第七十九条第六项之规定,机动车驾驶许可被依法注销,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作废。
贺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11月5日
贺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宣传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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