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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平时口号喊得响亮
喝了点小酒就有了侥幸心理
“今天应该不会查”
“我绕个小路,应该查不到我”
这不就查了吗!
有一些驾驶人
只顾喝酒尽兴
忘记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抱着侥幸心理动起方向盘
所幸被交警及时发现并制止
接下来
他们要承担的是触碰法律红线的后果
2024年10月29日下午14时41分许,一司机向110报警,称一红色轿车长时间停在市区承德南路与南苑路十字路口红绿灯处,绿灯亮起很多次也不前行,车内情况异常。接警后,120救护车达到现场,医护人员检查了司机的生命体征后,打开车门将仍然昏睡中的司机抬到救护车上,过了一会,医院人员告知:“警察来了!”,司机才慢慢醒过来。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赶到现场,发现该名司机身上酒气很浓,现场对司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151mg/100ml。随后,民警将其带至医院进行了血样提取。最终,检验结果显示该该名司机血液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177.4mg/100ml,构成醉驾。
原来,该名司机当日下午醉酒后驾车准备回家,途经承德南路与南苑路交叉路口,没想到等红绿灯时睡着了,从14时08分起至14时50分许120救护车赶到现场,一直处于酣睡中,最终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被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立案侦查。
时间:11月1日
地点:北京北路
姓名:陆**
车牌:苏C0***S
呼气数值:27mg/100ml
时间:11月1日
地点:安澜路丹山路路口
姓名:常**
车牌:苏H****V普通摩托车
呼气数值:28mg/100ml
时间:11月1日
地点:安澜路丹山路路口
姓名:沈*
车牌:苏H****E普通摩托车
呼气数值:78mg/100ml
时间:10月24日
地点:大同路南昌路北侧
姓名:朱**
车牌:苏H24***
呼气数值:28mg/100ml
时间:11月2日
地点:大同路南京路东侧
姓名:王**
车牌:苏HM6***
呼气数值:72mg/100m
时间:11月2日
地点:淮安区顺河乡道
姓名:冯某
车牌:手扶拖拉机
呼气数值:54.9mg/100ml
为什么酒驾发生事故的概率会增加?
一、酒精会麻痹人体机能,包括视觉、触觉,影响判断和操作能力等,让驾驶行为变得危险。
视觉:一般人在正常状态下的视野可达到180度,但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08%,视野就会缩小。在这种情况下驾车极易产生危险。
触觉:饮酒后,人的手、脚触觉能力会大大降低,可能导致驾驶人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判断和操作能力:饮酒后,人对声、光等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无法准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疲劳程度:饮酒后,人会出现困倦、短暂睡眠等情况,无异于“闭眼开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二、酒精会麻痹人的心理、让驾驶人轻视甚至无视酒驾的危害。
自以为没醉:饮酒后,一些人容易出现超乎寻常的“自信”,自认为还能够开车,对酒驾危害重视程度不够、防范心理较差。
心存侥幸:一些驾驶人认为“不会那么巧碰上交警”,甚至还有驾驶人认为“就开一小段没事”。但谁也无法预料危险的发生,喝酒不开车是驾驶人应当具备的最基本的安全意识。
为了您的生命安全和家庭幸福
“酒后驾驶”这条红线
一次也不能触碰!
请广大驾驶人
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
拒绝酒驾醉驾
平安快乐出行
来源 | 乐行淮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