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投降。此时经过极度扩充的日军尚有700余万人,其中在本土的约有370万人,在海外的还有约330余万人。
海外日军中的半数以上是在中国,其中包括在我国东北的约50万关东军(注:不含在朝鲜的部分);在关内的中国派遣军约105万及海军约6万余人;在我国台湾的陆海军合计约17万余人;上述日军加起来有178万余人。
日本投降后,在我国东北的关东军由苏军受降;在关内、台湾以及北越的日军则由中国受降。所以由我国受降的日军除了在国土上的128万余人外,还有在北越的3万余人,合计为131万余人。
当时日军的主力在华北和华东,为八路军、新四军所包围,而国军主力则在大西南、大西北。如果就近受降的话,日军大部都将被八路军、新四军所缴械,这种情况显然是美国和老蒋所不愿意看到的。
当时的美国总统杜鲁门即说道:
事实上,蒋介石甚至连占领华南都有极大的困难。由于共产党人占领了铁路线中间的地方,蒋介石要想占领东北和中南就不可能。事情很清楚地摆在我们面前,假如我们让日本人立即放下他们的武器,并且向海边开去,那么整个中国就将会被共产党人拿过去。因此我们就必须采取异乎寻常的步骤,利用敌人来做守备队,直到我们能将国民党的军队空运到华南,并将海军调去保卫海港为止。
因此,我们便命令日本人守着他们的岗位和维持秩序。等到蒋介石的军队一到,日本军队便向他们投降,并开进海港,我们便将他们送回日本。这种利用日本军队阻止共产党人的办法是国防部和国务院的联合决定并经我批准的。
而时任中国派遣军总司令的冈村宁次也说道:
蒋介石以其直系最精锐的胡宗南军驻扎于接近中共根据地延安附近的西安一带。该军除在河南作战时曾派出一两师兵力之外,基本上未曾与日本军作战过。当时,国民政府的中央军多经内地调出,他们到达华北一带的接收地区要费相当时间。相反地,中共军队长年在华北一带。
山东地区的情况
所以在日本宣布投降后,由于日军受令拒绝向附近的中国军队——即八路军、新四军投降,同时大部分伪军也摇身一变成为国军的“先遣军”,因此前线的战斗其实仍在持续。
在这一过程中,美军空运、海运国军抵达华北、华东、华南,同时国军地面部队也陆续开进,因此最终关内日军的绝大部分是由国军受降的。
当时国军的受降区一共有16个,受降单位分别是:
第1战区、第2战区、第3战区、第5战区、第6战区、第7战区、第9战区、第10战区、第11战区、第11战区副长官部、第12战区、第1方面军、第2方面军、第3方面军、第4方面军、台湾行政长官公署。
上述受降单位接收了131万日军的武器装备,并在随后以此为基础武装了自己将近二分之一的野战部队。
在国军收缴投降日军武器中,曾有一项统计是收缴步枪685897支,这个数字相信大家对抗战情况有所研究的话,应该不会陌生。
不过,这个收缴步枪的数量其实是有问题的,下面我们就具体展开谈谈。
首先,抗战胜利后收缴日军武器的统计大多出自当时国军的“中国陆军总司令部各受降地区收缴日军枪支数量统计表”,步枪685897支即为该表的合计。
如果只看这个合计数字是不会发现问题的,但是如果看看分列项目的话,问题就出来了。
我们先列举下这个合计步枪数的分列项统计情况:
第1战区收缴步枪28263支;
第2战区收缴步枪40230支;
第3战区收缴步枪24608支;
第5战区收缴步枪21121支;
第6战区收缴步枪159664支;
第7战区收缴步枪7471支;
第9战区收缴步枪16284支;
第10战区收缴步枪24020支;
第11战区收缴步枪98507支;
第11战区副长官部收缴步枪27886支;
第12战区收缴步枪1697支;
第1方面军收缴步枪38481支;
第2方面军收缴步枪51320支;
第3方面军收缴步枪56985支;
第4方面军收缴步枪80921支;
台湾行政长官公署收缴步枪8439支;
上述各区收缴步枪数的合计是685897支,各分项相加也确实是这个数字。
但关键是这些区域收缴的步枪数跟所在区域的日军受降规模有不相符合的,其中最有问题的就是在台湾地区的步枪收缴数目。
当时日军在台湾的陆军有第10方面军,下辖第9师团、第12师团、第50师团、第66师团、第71师团以及部分独立混成旅团和其他附属部队,仅仅陆军兵力便有12.8万人;此外日军在台湾还有海军近4.7万人。
在台湾的日陆军占受降日军陆军总兵力的10.6%,陆海军合计占受降总兵力的比例则为13.3%。这么多的日军,显然不可能只收缴到8439支步枪,这是无论如何都对不上号的。
要知道,日军在台湾的部队武备程度是相当高的,平均装备水平要高于在大陆的部队。仅仅是日军的第9师团,恐怕装备的步枪数就不止8439支。
由于在统计项目中还有其他武器类别,我们就一项一项来比对下。
比如以收缴到的机枪为例,收缴在台湾日军的轻机枪数达3113挺,占全部收缴机枪数的13.1%,这一项倒是跟在台湾日军的规模比较相配。
而以收缴到的重机枪来说,情况就发生变化了:在台湾地区收缴到重机枪2645挺,占全部收缴机枪数的37%。
很显然,相较于在台湾日军与受降日军的总体比例来说,这一项的数据就高得超乎寻常了。
如果说这个收缴重机枪数没有统计错误,那么只能解释为当时在台湾的日军为应对美军的登陆,构筑了大量的守备工事,更加偏重于防御,因此其重机枪的配备远超一般的野战部队。
另外我们也可以看看其他主要武器的比例:
迫击炮,在台湾收缴的数量为189门,占全部武器收缴数的4%;
山炮,在台湾收缴的数量为202门,占全部武器收缴数的15.3%;
野炮,在台湾收缴的数量为75门,占全部武器收缴数的11%;
战防炮,在台湾收缴的武器数量为284门,占全部武器收缴数的36.4%;
步兵炮,在台湾收缴的数量为386门,占全部武器收缴数的36.3%;
加农炮,在台湾收缴的武器数量为90门,占全部武器收缴数的57.3%;
榴弹炮,在台湾收缴的武器数量为108门,占全部武器收缴数的29.1%。
从以上统计来看,在台湾日军的迫击炮配比要低于正常水平(参考部队的规模占比,正常比例应10.6%到13.3%之间),轻机枪、山炮、野炮的配比与正常水平相当或略有超出;在重机枪、步兵炮、战防炮、加农炮、榴弹炮方面则大大超过了平均水准。
那么回到步枪的话题上,区区8439支步枪,占全国缴获步枪总数之比仅为1.2%,这显然是不可能的。
按照上面的比对情况,我们认为在台湾日军的步枪配备情况应该是与正常水平相当的,即应所占全国收缴步枪数的10.6%到13.3%之间,而不是肯定有问题的1.2%。
参考在表格中给出的8439支的数据,我们怀疑这个数据很可能缺失了尾数,假如其尾数是0的话(其实1到9也无所谓,不会对结果有大的影响),那就是84390支。
假设以84390支为准,其他各战区收缴步枪数不变(注:实际上其他战区收缴武器数字也有问题,但不像收缴在台日军步枪数问题这么大,在此暂且忽略)的话,那么步枪收缴总量应该是761848支。
这样,84390支步枪所占总数的比例就是11%,这个比例其实是在正常数值之间的。也与在台日军陆军12.8万人,陆海军合计17.5万人的兵力规模相匹配。
毕竟在台湾日军的武备程度不低,不至于说像步枪这种武器还大量缺编;实际上就是紧急扩充的关东军也不可能出现平均20个人才一支步枪的情况。
而我们再看看收缴到的弹药,在台湾收缴到日式子弹达5259万发,占收缴到的日式子弹总数的三分之一。子弹储备如此之多可能是由于重机枪配置多的因素,但很显然也不会全是重机枪和轻机枪子弹。
所以问题其实就出在了国军的“中国陆军总司令部各受降地区收缴日军枪支数量统计表”中,很可能是录入人员出了错,将在台湾收缴的步枪一项中,少录了一位数,进而导致了总数也出现了偏差。
如果如我们前面的判断,那么在台湾收缴到的步枪应该是8万多支,而不是8千多支,这一下子就相差了7万多支步枪,足足可以装备10多万人的部队了。
如今抗战已经胜利了那么多年,但是收缴数据还是沿用之前可能出错的那一项,就不大合适了。
当然,我们也希望有条件的朋友能查到当年在台具体收缴武器数的原始文献,就能彻底解决这个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