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声明:我和雷探长素不相识,只是因为长期关注陕西文化旅游领域,好几个网友给我推送这个新闻,我也蹭个热点,站在第三方评论一下此事。不敢说自己观点一定正确,大家读完有什么问题欢迎批评指正。
这几天,网络大V雷探长被聘为榆林文化旅游推广大使一事,成为了互联网热点事情。
雷探长是一个拥有百万粉丝的网络大V,2020年8月,他带领一个乌克兰女子进入榆林靖边龙洲丹霞。因为当时丹霞景区处于建设期,不对外开放。他们是被当地人违规带入的。进入以后录制了踩踏丹霞的视频,发布在网络上。
因为证据确凿,当地公安部门采取了处罚措施。带路村民被拘留,雷探长本人在网络上进行了道歉,此事就算翻篇了。
这几天,雷探长晒了一个荣誉证书,他被聘为榆林文化旅游推广大使。在网络上一下子又炸锅了。很多人表示不能接受这事,一个踩踏榆林丹霞的大V,凭什么一下子就成了当地的文化旅游推广大使?
因为大众对雷探长的质疑,主要在于当初犯的错误。所以首先我们分析一下,雷探长的行为,到底算多严重呢?
违规进入景区,踩踏地质景观,破坏亿万年形成的丹霞地貌。这新闻迅速在网络上形成了“一边倒”的舆论。几乎是众口一致指责这种行为是不当的。
踩踏丹霞,看要在什么时候。靖边龙洲丹霞在这几年纳入景区开发以前,是可以随便进入,并且登上去的。这一带方圆几十公里都是丹霞,登到高处拍张照是当时的普遍行为,说不上是踩踏。
很多优质的旅游资源在未开发前,处于原生态的时候,都是这样的。没有管理机构,没有大门,没有人看守,游客自由出入。随着游客量的增大,开始有了环境污染和破坏。逐渐地当地开始有了保护资源的意识,才开始采取措施。
雷探长进入的时候,是当地已经制定了规则,划定了核心区予以保护,此时再登上去,确实不妥。这个没啥辩解的。
雷探长还有一个问题是违规进入。明明有公示的“禁止进入”牌子,但是他进去了。
问题在于,当地景区的建设周期特别长,我印象中,整整几年时间都是封闭建设状态,不允许人进去。这让很多慕名前来的游客很恼火。大家都是冲着丹霞美景来的,结果进不去。
于是产生了一个庞大的当地带路党。一次100-200不等。因为几十公里都是丹霞,当地人总有办法把你送进核心区。
对于这个问题,游客很苦恼,但是无可奈何。你可以选择离开,但是也有很多人选择找当地人带路。回来肯定是要骂这个地方。网上搜一下靖边丹霞的新闻,有很多都是因为这种有偿带路产生的矛盾。
所以违规进入,其实是当地的一个普遍现象。这么多人违规进入,恐怕责任不全在游客。当地景区开发和建设是有一定责任的。谁如果不信,可以去调研。我本人2020年7月到过这里,当地村民要给我带路,200块钱,我拒绝了。我用无人机飞进去拍了一圈就离开了。
总体上来说,雷探长的违规进入和踩踏丹霞,固然需要批评,但是没有那么严重。也正因为如此,他只是在网络上公开道歉,事情就过去了,并没有被拘留。警方的处理应该说没什么问题。
之所以拘留当地带路村民,是因为这个地方村民带路很普遍,游客最反感,所以是需要重拳打击的。
总体上来说,我认为雷探长的行为,说不上非常严重。不能因这事把他一棍子打死。
这几年,随着旅游目的地竞争的加剧,各个地方都越来越重视引进外部力量,帮助当地旅游的发展。好多地方都建立了什么旅游发展智库,旅游形象大使。
所谓文化旅游推广大使,自然是要寻找对当地文化旅游资源比较熟悉,并且能给当地的旅游推广做出一定贡献的人。在当今互联网浪潮下,互联网营销的流量掌握在大V手上,他们随手发一个短视频,就是几百万阅读量。所以我们的社会对粉丝量大的网络大V,有一种盲目崇拜。一听谁谁谁在某平台有百万粉丝,就崇拜得不得了。很多地方会聘请粉丝数量多的大V作为文化旅游推广大使。
但是很多地方的旅游形象大使仅仅是象征性的。大部分没有签署正式合约,没有明确必须完成什么任务,也没有相应的工资。仅仅是发了一张荣誉证书,参加一两次座谈会,跟领导吃个饭交流交流,有时候出席一些当地的旅游节庆、活动,免费逛个景区,仅此而已。
一些地方的旅游形象大使的聘用流于形式。有时候领导脑子一热,准备聘10个旅游大使,底下的业务部门只能发动自己的人脉去寻找。最方便的,无非就是在抖音、微博这些平台上,去找那些粉丝量非常大的大V。
是不是高粉丝量的大V就一定能创作出优质的作品,给当地旅游形象带来积极的效果呢?我认为未必。因为平台和平台不一样,在抖音上,很多低俗的账号粉丝量非常大,拍摄剪辑的无非是一些热门的景区,配个热门的背景音乐,要说这些作品算不算优质,我觉得根本不算。它只是迎合平台的调性,并没有把目的地的文化内涵挖掘出来。
当然,如果这些大V能认真发一些所代言的目的地作品,只要是正能量的,带来一些阅读和关注,是值得鼓励的事情。
如果说雷探长和当地文旅局有过交流,愿意帮助当地做一些文化旅游推广,我觉得榆林是可以聘他的。
我觉得,一个地方文化旅游推广大使的聘请,不能太随意,不是随手找几个大V发个证书了事,应该有个详细的流程和制度。
首先是要有一个标准。什么样的人可以做旅游形象大使?这得看这个阶段,文旅局需要大使干什么事情。旅游形象大使不是摆设的花瓶,是要实实在在做事的。那么文旅局需要大使干什么?需要什么样的能力、资格,应该有明确的标准。如果是选择网络大V,不建议以粉丝数量作为最重要的指标。
其次是要界定权利和义务。你担任了我的旅游形象大使,是你的荣誉,你可以用这个牌子。那么当然要承担相应的义务。双方可以签订合同,形象大使聘期几年,要完成什么任务。
就这次来说,目前我们只看到一个荣誉证书,没有实质内容,没有期限,也没有听说榆林给他发薪水。如果连薪水都不发,一纸证书,就可以让一个百万粉丝大V,帮榆林文化旅游做点事情。我们为什么要反对呢?
面对社会公众的质疑,雷探长如果能公开承诺一下:在未来3年,每年发布20个关于榆林的作品,达到一定播放量。用自己的影响力,认认真真为榆林旅游做一些事情,绝对是值得鼓励的一件事情。就怕空拿一个证书,啥事也不干。
最后,对于争议比较大的人物,当地要慎重考虑可能带来的舆情影响力。最好是先做一个公示,看看社会反应。如果反响很强烈,可以收回。不要着急第一时间给证书,出现舆情就骑虎难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