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内捂嘴控制女童的男孩,警方说行政拘留,但女孩妈妈说不到24小就放出来了。那个男孩到底是被拘了还是被放了?女孩妈妈要求追究刑事责任,能实现吗?
网上传出一段让人窒息的视频,一名小女孩进入电梯后被一名男孩先是捂嘴然后又掐脖子,女孩一度晕倒,后来男孩抱着女孩出了电梯,幸好有人看到,男孩才把女孩放了。网友还称女孩家长报了警,但涉事男孩很快被放出来了。
事件曝光后,警方最初的回应是“已对该事件进行处理,涉事男孩已受到处罚。目前双方家属未就民事赔偿达成一致。”那问题就来了:涉事男孩受到了什么处罚?传方说男孩很快就给放出来的是否属实?
现在警方发了正式通报。说查明“14岁的刘某某乘坐电梯时对7岁的王某某捂嘴并猥亵,在将王某某抱出电梯时被路人发现后逃离现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刘某某的行为构成亵他人,我局已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警方说行政拘留,但小女孩的妈妈那边表示施暴者不到24小就放出来了。那个男孩到底是被拘了还是被放了?
另外,女孩妈妈向媒体表示事情发生后,一家人都很气愤,女儿前一晚还做噩梦,半夜惊叫。“和对方家长见面了,但是解决问题态度不好,也没道歉和赔偿,我们要道歉,要对男孩进行惩罚,追究他的刑事责任。”到底能否追究那个男孩刑事责任?
杨律师简单分析下,大家注意警方通告说的是“作出行政拘留处罚”,但并没说执行拘留,实际也不可能真拘留。因为按《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所以,问题还是出现在年龄上,不管是刑事责任还是治安处罚的行政责任,对未成年人都有特殊保护。比如这件事,以警方根据电梯里的行为定性的猥亵来说,如果换成一个成年人,肯定是要构成强制猥亵罪追究刑事责任,而14岁的未成年人则不能追究。
因为《刑法》中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显然,14岁这个年龄即使有强制猥亵行为,也不能追究刑事责任,估计这也是警方只能给治安处罚的原因,但基于前面说的规则,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也不能真正执行拘留措施,所以后来应该就把人放了,这大概就是真相!至于赔偿问题,双方协商不成的话,只能由女孩家长到法院起诉了。
那有没有可能追究他刑事责任呢?
根据他的年龄按目前的法律规定,除非是按“强奸罪”来定性,才有可能追究刑事责任。坦率地说如果他把小女孩带出去后没碰到别人,很难说会不会发生强奸或者杀人的行为。但是毕竟这次碰到了人,以电梯里的行为,除非男孩主动承认要强奸,否则法律上确实没有证明强奸的证据。所以,没什么机会追究刑事责任了。
当然,无法追究刑事责任、不能实施拘留,也不代表真该一放了之。做出这样行为的14岁孩子,如果某些行为没被矫正,谁敢说今后他不再做类似的行为?如果下次没有路人看到呢?想起来都可怕!
其实,《刑法》中确不是没相应的规定,在刑事责任年龄条款的结尾还规定了“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可现实中这个规定落实到位的套措施和规则还不完善。所以,我们经常看到一放了之的情况
这种状态显然是不对的,对那些给社会和他人尤其是其他未成年人造成伤害的未成年人,基于未成年人保护原则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不能再简单一放了之了,要把专门矫治教育的机制真正落实到位,至少在他们的不良行为被矫正前,要尽量保证其他未成年人不被他们侵害!毕竟,那些不伤害他人的未成年人才是更该被保护的群体!
本文作者:北京杨文战律师,第一届北京网络知名人士联谊会理事,微博十大影响力法律大V,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业二十余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