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标的额四百余万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促使矛盾纠纷得以化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彭某与某某公司、某某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双方因工程款结算与支付产生争议。该案受理后,承办法官认真审阅案件材料,并向双方当事人了解案件情况及各方诉求与意见。得知双方都不愿意对簿公堂,原告希望通过调解节省诉讼时间,尽快拿到工程款,被告也希望通过调解,减少诉讼成本,且双方对案件的基本事实均无异议,只是对支付工程款时间仍僵持不下。
在充分了解双方诉求后,承办法官准确抓住双方前期合作良好作为切入点,劝解双方换位思考,着眼于更长远的合作和各自发展,便并就本案的证据材料、工程施工情况及诉讼风险给双方进行了详细的释法说理,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理性看待纠纷,就争议问题寻求利益平衡点。
11月1日凌晨00:02,历时九个小时的六轮调解,双方情绪逐渐缓和,最终互相作出让步,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如我在诉、厚植为民情怀。该案的顺利化解,既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华龙区法院以法治助力营商环境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华龙区法院始终秉承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理念,坚持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以实质化解纠纷为目标,积极主动作为,加大调解力度,最大限度为当事人减轻诉累,从根源上化解矛盾纠纷,助力企业纾困解难,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期数丨2365
供稿丨民事审判庭 翟 杰 潘茜茜
编辑丨政治部 魏凯强
审核丨政治部 张雨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