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宜良县检察院对“汤池老酱”地理标志保护情况进行回访,“汤池老酱”协会成员酱厂负责人对检察机关持续发力当好企业“法治帮手”、助力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表示赞许。

侵犯权益

具有云南人“乡味”的“汤池老酱”,2017年入选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具有较高经济和社会价值。

然而,今年初,宜良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问题:“在离汤池数十公里的嵩明县,有食品企业打着‘汤池老酱’的名号,从事生产、销售活动,不仅侵犯了地理标志产品生产地的知识产权,还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今年1月,宜良县检察院在对辖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情况调研摸排时,发现某连锁超市(汤池店)及多个电商平台均在销售嵩明县一家食品企业生产的“汤池老酱”。

为推进地理标志产品原产地保护,实现源头治理,宜良县检察院向嵩明县检察院移送相关问题线索。两地检察机关对问题线索立案后,同步展开调查核实,并邀请“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参与案件调查。

经核实,案涉食品企业不在“汤池老酱”产地范围,其行为侵犯了“汤池老酱”地理标志产品合法权益。

检察护企

为提升履职效能,宜良县检察院与案涉食品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一体履职,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协同履职。针对阳宗海风景名胜区部分超市销售冒用“汤池老酱”标志产品问题,宜良县检察院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开展专项检查,向辖区酱品生产企业、经销商发放提醒告诫书;针对外地某企业侵犯“汤池老酱”权益问题,嵩明县检察院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案涉企业予以立案查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针对电商平台售卖案涉“汤池老酱”问题,宜良县检察院函请发货地曲靖市沾益区检察机关开展货源调查核实和清理整治工作,案涉产品已全部下架。

经过三地检察机关持续跟进监督,目前昆明市辖区内案涉侵权产品已停止生产、销售,电商平台销售的案涉产品已全部下架。

在检察机关持续监督下,今年5月,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党政综合办公室印发《汤池老酱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地理标志产品名称和标志使用,细化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

同时,宜良县检察院邀请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分局、汤池酱菜协会召开“汤池老酱”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推进会,签署协作配合工作实施方案,强化保护合力。

此外,该院还结合“检察护企”专项行动,送法进企业,普及知识产权领域法律法规,增强企业食品安全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本报记者 张競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