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下去老百姓还怎么正常生活?”浙江绍兴,女子称卖了一块 40 万的手表,结果银行卡被冻结,警方告知钱是涉诈资金被扣押,丈夫被列为网上在逃人员!女子:手表没了,钱也没了,每天担惊受怕!网友:别的受害者是受害者,难道她不是受害者吗?
(来源:新闻夜航)
因为这段时间家里生意不好,没有资金周转,无奈之下丈夫就把手表拿出来在二手平台卖。
很快,一个买家联系上女子丈夫,说要线下交易,他要验一下表是不是真的?
这个要求合情合理,所以女子丈夫没有怀疑,和对方约定了时间地点。
交易很顺利,对方验完表,就让女子丈夫提供一个卡号,然后把钱转到了女子丈夫卡上。
钱到账后,女子丈夫就把手表给了对方,然后满心欢喜地回家。
可是万万没想到,银行卡晚上就被湖北十堰市的警方冻结了!
警方说女子丈夫收到的钱,是他们当地的一笔涉诈资金,所以丈夫被列为网逃人员,需要接受调查!
女子如遭雷劈,难以置信,只是卖个手表而已,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子?
而她当时特别担心丈夫。最后在警方的建议下,她筹钱向分局另外转了40万元,老公当天晚上被允许回家。
现在这个事情已经过去140天了,手表没追回,40 万也没有拿回, 女子和丈夫每天生活在焦虑当中,生意也没有心思做……
此事引发了热议,有网友说,凭什么正常交易,要为别人被骗买单呢?请问帽子叔叔,我们如何分清谁的钱是合法的,难道每次交易都先报案吗?
也有网友说,如果诈骗到的钱交了水费,电费,买了车票,这些收款账户会被冻结吗?为什么只冻老百姓的账户?
还有网友说,为什么四十万的手表要在闲鱼上卖,周边没有手表店收吗? 你们如果和诈骗犯是一伙的怎么办?
这种情况,是被诈骗的受害者按照骗子的要求,直接把钱转给当事人的,当事人又把手表给了诈骗犯,相当于现在出现了2个受害者,当事人收的是受害者的钱,所以警方要求女子他们归还。
不过,法律上有一种善意取得,只要排除女子和她丈夫跟诈骗犯不是一伙的,那么他们获得的 40 万就应该视为善意取得。
当然,法院在审查涉案赃物是否构成善意取得的问题时,会从主观明知、合理对价、取财方式等方面审查是否符合善意取得的要件,比如案外人明知是诈骗财物而收取的、案外人无偿取得诈骗财物的、案外人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诈骗财物的。
现在这样的手法上当的人越来越多,已经影响到老百姓的正常交易。受害者被骗的钱转移到另一个受害者身上,可人家只是正常做生意,不是被骗,这样被钱货两失,真的太冤枉了!
警方必须针对这种情况,做出一个说明了,到底怎么样才能保障老百姓的正常交易?